東北網4月16日訊 哈爾濱市目前摩托車、港田車機動靈活取締難,而高額利潤又吸引大批無業人員不斷加入,呈現出『打了跑、不打再回來』的打游擊現象。對此,哈爾濱市政府現場研究治理,將規劃出臺制定政府規章限行、優先安置就業、貧困者納入低保等三條措施,破解摩托車和港田車根治難題。這是記者在今日哈爾濱市政府召開的摩托車和港田車整治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屢次治理屢次回潮
自從3月4日哈爾濱市啟動摩托車和港田車整治行動以來,交警部門把三分之二的警力投入到路面上,交通局、城管局每天也派出100人支援整治活動。一個月以後,雖然哈爾濱市一類街道摩托車、港田車明顯減少,但實際上其又向二、三類街道延伸了。
據調查,哈爾濱市現有有牌照港田車、摩托車5000餘臺(不含無牌無證車輛),其中哈爾濱市市區在籍的港田車、摩托車分別佔15%和20%,外縣(市)在籍的佔65%。哈爾濱市還現有非法營運聚集點約120個。其從業者文化水平偏低,法制觀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識差,駕駛技能差,隨意違法問題十分突出。
哈爾濱市公安交警部門非常重視對摩托車、港田車的治理,2007年開展了20餘次專項整治行動,共扣罰摩托車、港田車5150餘臺(次),拘留78人,罰款65萬餘元,但收效甚微,整治過後又回潮。
諸多原因導致根治難
摩托車和港田車非法營運造成諸多危害,但為何屢禁不絕?對此,哈爾濱市交警支隊調查原因有三:首先是收入較高。在營運旺季,有的摩托車、港田車駕駛員月收入達七八千元,吸引大批人不斷加入。其次,摩托車、港田車駕駛員多是弱勢群體,就業困難。而這一行當對技術和投資要求不高,約束力差,正適應了這部分人的需求。另外,管理規章缺失也是重要原因。因沒有地方法規將此類非法行為列入交通客運處罰范疇,所以,交通違法行為消除後管理部門就必須放車,這就出現了『抓了放,放了抓』的現象。
三項新政策將解難題
哈爾濱市提出,將按照公安、交通、工商等聯合簽署的整治市區摩托車、殘疾人車非法營運和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將加大整治力度。按照交警管路面,交通局管非法營運,行政執法局管違法佔道停車,工商局管市場經營銷售,殘聯管教育的職能分工,從路上違法查糾和源頭治本。為根除哈爾濱市摩托車、港田車,除必要的殘疾人代步工具外,將對摩托車、港田車的發展實行總量控制,不再新增審批,取消摩托車、港田車以舊更新政策。
此外,哈爾濱市還提出將落實三點新措施,根治摩托車、港田車問題:一是要完善法規,加強哈爾濱市摩托車、港田車管理方面的地方立法,出臺政府規章,在哈爾濱市二環以內限制摩托車、港田車上道行駛。二是開闢就業安置渠道,解決摩托車、港田車車主的生活出路,使他們不再繼續從事非法營運。交警部門對違法摩托車、港田車實行登記,然後將營運者情況轉到所屬各區部門進行優先就業安置。三是對營運者中家庭生活貧困、生活困難的可納入哈爾濱市低保,由民政部門出臺相關措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