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電(記者呼濤)哈爾濱市有些市民最近發現,自家的固定電話長途業務被電信公司『昇級』了,原有預存的話費不予退還被『折價』後轉存為昇級後的新業務。電信公司如此自行昇級引發部分消費者質疑。
為了方便與在外地上學的女兒聯系,哈市的一位公務員王女士辦理了中國電信哈爾濱分公司17969長途業務,資費為每分鍾0.3元。近來,這家公司推出『昇級』了的17900長途業務,資費為每分鍾0.1元。同時,在未經王女士同意的情況下將其剩餘預存話費『折價』後,轉換為昇級後的新業務。
中國電信哈爾濱分公司南崗營業廳的一位工作人員說:『將話費餘額在按比例折算後存入新業務,實際算來,這比原先每分鍾0.3元的收費要低不少,客戶是享受到了電信業務昇級後的實惠。』
這位工作人員說,但是,所有客戶都只能更換為新長途業務,而不能退訂或將這筆原來用於長途的業務轉存為其他話費。最近反映這一情況的客戶不少,但這一規定是企業制定的,所有客戶都得按此執行。
黑龍江孟繁旭律師事務所邵曉艷律師說,按照《合同法》相關規定,合同雙方是地位平等的主體,提供服務的電信企業如改變合同條款和服務內容應當事先征得消費者同意。在發生非消費者原因導致的服務項目變更的情況下,如果消費者不同意變更後的服務項目,有權利解除合同並得到退費;如果消費者同意,則雙方應當重新達成協議,並解除原有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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