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政務·政策  >  政策
搜 索
黑龍江規定旅館不得與居民共用樓門通道
2008-04-27 17:03:24 來源:新華網  作者:范迎春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新華網哈爾濱4月27日專電黑龍江省將於5月1日起實施的《公共場所和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條例》中規定,經營性旅館不得與居民共用一個樓門通道。

  據了解,隨著流動人口的增加,黑龍江省各地的旅館業近年來呈興旺之勢。部分開設在居民區的小型旅館與居民共用一個樓門通道,為居民帶來不便,也增加了管理的難度。一些旅館因為容留人員復雜,管理混亂,經常遭到居民投訴。

  黑龍江省新的《公共場所和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條例》中,對從事旅館業進行了詳細和嚴格的限制。除了不能與居民共用一個樓門通道外,還規定人均佔用建築面積不低於2平方米,從業人員應當持有合法身份證件,房屋建築、消防設施、出入口和通道符合國家和省有關安全規定,有符合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要求的設施,必須設置安全保衛機構、配備安全保衛人員等。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