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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認定12種非法集資形式 認領股份等列其中
2008-04-30 09:59:01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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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30日訊 29日,記者從哈爾濱市發改委獲悉,日前,黑龍江省召開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聯席會議,認定並公布了通過認領股份、利用『電子黃金投資』等12種非法集資形式。

  據悉,黑龍江省確定非法集資是指企業、單位或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其主要有以下表現形式: 1、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2、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3、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4、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5、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加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6、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7、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托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8、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9、以簽訂商品經銷合同等形式進行非法集資;10、利用傳銷或秘密串連的形式非法集資;11、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12、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此外,哈爾濱市成立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工作領導小組,並下發了《哈爾濱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工作預案》,哈爾濱市將依托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工作領導小組,切實開展非法集資處置工作。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