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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將改善民生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內容
2008-06-12 16:35:13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侯秀紅 季佳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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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12日訊 哈爾濱市日前出臺的《中共哈爾濱市委關於深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意見》和《中共哈爾濱市委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關於對區、縣(市)和市直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行量化考核的辦法(試行)》規定,今後不但要考核各級黨委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情況,還要考核抓黨風廉政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改善民生等工作取得的實際成效。

  《意見》規定,各級黨委(黨組)不僅要分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而且要根據自身特點和職能,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寓於各項改革和重大政策措施中,圍繞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改善民生等重點工作,認真研究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部署和具體措施。把深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和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考核,真正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紮實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深入開展。每年6-7月,要召開一次班子會議,聽取每位班子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的匯報;年底,要由主要領導及班子成員親自帶隊對所屬單位(部門)落實責任制情況進行檢查考核,保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

  《意見》規定,對各級黨委(黨組)的考核要堅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實行定性定量相結合的考核評價體系,既進行專項考核,又與年度乾部考核相結合。采取與黨風巡視、行風評議、民主測評、日常監督檢查相結合的方法進行,主要通過聽、看、訪、測、審、查等步驟,對考核單位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量化考核采取百分制,其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佔40%;民主測評佔40%;日常監督檢查佔20%。綜合得分合計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為優秀。同時,要注重考核結果的運用,考核結果將在全市通報,對綜合評價為優秀的領導班子進行表彰,對在考核中評為『一般』及『差』的領導班子和民主測評滿意率較低的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警示談話,在乾部年度考核和機關目標考核的評定中不得評為優秀領導班子或優秀單位;對連續兩年評為『差』的領導班子,按規定向市委提出調整建議。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