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我有一套二手房要出售。5月份有一個人找到我要買。當時交了8000元定金,我給他打了定金收條。現在已經過了2個多月,對方遲遲不交剩餘的款項。他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我們之間的合同。請問,如果買方反悔了,不想買房的話,我可以不返還定金嗎?衣先生
律師解答: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責任的,應雙倍返還定金。因此,由於是買方違反了合同的約定,你完全有權利不返還買方給你的定金。
責任編輯:宋巍
編輯同志:
我有一套二手房要出售。5月份有一個人找到我要買。當時交了8000元定金,我給他打了定金收條。現在已經過了2個多月,對方遲遲不交剩餘的款項。他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我們之間的合同。請問,如果買方反悔了,不想買房的話,我可以不返還定金嗎?衣先生
律師解答: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責任的,應雙倍返還定金。因此,由於是買方違反了合同的約定,你完全有權利不返還買方給你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