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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攜犬進公園將處以50元至200元罰款
2008-07-31 09:23:36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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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31日訊 《哈爾濱市城市公園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將於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規定,城市公園包括綜合性公園、專類公園、帶狀公園和社區公園,凡『攜帶動物進入動物園及攜帶犬類進入其他公園的』、『損毀花草樹木,進入草坪綠地的』,將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按照《辦法》規定,從8月1日起,哈市的公園內公廁全部免費供游人使用,並設置方便游人的遮陽避雨設施。封閉式公園在規定的晨練時間應當免收門票,動物園、游樂園和正在舉辦大型經營性活動的其他公園除外。

  老年人、兒童、現役軍人、殘疾人等,按照有關規定享受門票減免優惠。公園內除老、弱、病、殘者專用的非機動代步車輛、搶險救災車輛和確需入園執行公務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進入。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