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7日訊 股市萎靡不振,一些不法分子抓住老百姓急於『買低』的心理,違法出售未上市公司股票,從事非法經營證券活動。近日,大慶市警方接連破獲兩起違法出售未上市公司股票案,受害群眾有200多人,涉案金額高達650餘萬元。
今年1月,大慶市八百?公安分局接連接到群眾舉報稱,2002年初到2005年末,八百?地區的於某向當地群眾銷售四川某公司和西安某公司的原始股票,並宣稱這兩支股票即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一些群眾信以為真購買了股票,但這些股票至今也沒上市。警方經過調查得知,於某在成都、西安兩地以每股1元的價格從個人手中購買當地兩家公司股票共11萬股(這兩支股票均由公司職工持股會持股,並不上市流通),隨後在不具備發行股票和進行股票轉讓資質的情況下,以3倍至10倍的價格賣給大慶市26名群眾10.4萬股,總價值54.6萬餘元,並虛假宣傳股票半年內即可上市。今年5月8日,大慶警方將於某抓獲。
2005年8月,毛某、陳某、李某在大慶市工商部門注冊了一家公司,並對公開招聘的30餘名業務員進行了銷售股權等業務培訓。隨後,該公司在未經證監會批准(許可)和工商部門核准的情況下,以陝西某公司即將在美國OTCBB上市為名,向大慶市民違法銷售該公司股權80餘萬股,涉及受害群眾200餘人,涉案金額達600餘萬元。今年6月27日,大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將正在收取『赴美上市股權確認書』的陳某、李某抓獲。7月10日,毛某到大慶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提醒購股者,購買未上市公司股票要注意以下幾點:一要了解承銷商是否有授權經銷該未上市公司股票的資格;二要了解未上市公司股票發售企業的生產經營現狀;三要了解發行股票的用途;四要了解溢價發售的比例;五要了解預測分紅的股利;六要增強風險意識;七是要了解掌握股票投資的常用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