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5日訊 24日生活報報道無編制聘用人員可以參加養老保險的消息後,一些事業單位轉為企業和撤銷、解散『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紛紛打來電話,諮詢他們是否有相應的參保政策。24日,記者就此諮詢了省勞動部門。
據勞動部門介紹,黑龍江省對轉為企業的事業單位如何建立和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已經做出明確規定,凡此類單位的職工,在當地政府批准其轉制之月起,便可參加養老保險,建立個人帳戶。轉制以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在相關部門承擔一定成本的情況下視同繳費年限。
事業單位轉為企業的職工參加養老保險後,原來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並建立個人繳費記錄的,個人繳費部分資金直接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已經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繼續按現行辦法執行。轉制單位參保後,轉制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原按事業單位領取辦法計發退休費將從轉制之月起,做為基本養老金改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行社會化發放,並參加以後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轉制後退休的將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發放。
而對於撤銷、解散的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就業的職工可按照城鎮個體勞動者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他『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撤銷、解散後沒有重新在其他企業(單位)就業或從事靈活就業的在職人員,可參照以上辦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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