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6日訊 從擦鞋洗車到美容健身,預付款消費在哈爾濱市逐漸流行。近日,市僑聯在調查中發現,多數預付款消費者有過權益被侵害的經歷,預付款消費侵權案件呈大幅上昇趨勢。有關人士認為,自己的錢不要輕易存到別人賬上,關於預付消費問題,應設門檻建立相應制度。
賣出消費卡商家玩『蒸發』
由於預付款消費具有先付款再消費、時間跨度長等特點,消費者無法預料商家在經營過程中的變故,一旦遇到商家欺詐,往往無法及時挽回損失。有的消費者因不滿經營者的服務質量而中途要求退卡的,還常會遭拒。調查發現,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買了消費卡,商家玩『蒸發』;二是預付卡丟失,商家以『丟失不補』為由,拒絕退款,消費者只能吃悶虧;三是商家欺客,翻臉不認賬,當初承諾的服務不予兌現;四是消費者個人信息大公開,被其他推銷員糾纏;五是商家設定不公平條款。
據省消協投訴部統計,該類案件近年來呈逐年上昇的趨勢,去年哈爾濱市投訴案件超過100件,今年又大幅增長,上半年投訴案件數量超過去年一年,被侵害的消費者也從個體向群體發展。
三成案件消費者損失無法挽回
委員認為,商家以時尚尊貴、優惠超值的名義推出金卡、銀卡、貴賓卡等預付費消費卡,一般都給出較大折扣。雖然這種預付費消費方式有便利、優惠的一面,但亦有不少弊端:一方面,預付費消費會令消費者資金存在不安全隱患,幾千元買的會員卡,一旦商家撤離,消費者多數難以挽回損失。有的店鋪聲稱轉讓,但新店並不承擔前一家店的債權債務,令消費者蒙受損失。另一方面,預付費消費商家提供的服務往往出現『縮水』,個別商家為了能讓消費者預先付費購買會員卡玩起文字游戲,待消費者購卡後再搬出種種『門檻』為難消費者。
據省消協投訴部負責人介紹,雖然消費者權益被損害的情況在預付式消費中十分普遍,一旦損失造成,追究商家的責任獲得賠償或是挽回損失並非易事,在今年出現的100餘起投訴案件中,有30%以上的案件損失無法挽回。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針對預付式消費中出現的欺詐現象。執法部門只能參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設門檻建立抵押金制度
市僑聯副主席、省政協經濟委副主任陳曉東認為,預付費消費方式已經滲透到很多消費領域,哈爾濱市應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消費者權益。為此提出如下建議:
———建立備案和抵押金制度。今後所有采用該種消費模式的商家應在工商部門備案或者實行行政審批制度,即對預付費消費的商家設定必要的進入『門檻』,確保其有能力在預付消費期間能夠正常運營,並在其開戶銀行設立專門的項目風險抵押金賬戶。抵押金與其發展客戶所繳納的預付款金額成正比。一旦出現違約或欺詐行為,銀行根據政府執法部門出具的證明直接向消費者撥款賠付。
——出臺標准預付費消費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和責任,特別是明確消費卡有效期、違約責任及賠付方式及終止服務、消費卡轉讓等限制性約定內容。同時,提醒消費者隨時保留消費憑證。消費者要索要並且妥善保留辦卡收據或者發票,以及每次接受服務項目和價款的書面記錄即消費清單,以備維權之需。
———加強過程監管和信息公示。在商家廢業或者更名、轉租等手續時,必須要求商家向工商部門提供所有消費者權益保障的承諾書,即今後預付費消費者的權益由誰來保證落實。同時應制定一系列消費權益公示制度。通常采用的方法是責成有關責任者在報紙上發布三天廣告並在店門前張貼業主變更公告,以便保證消費者的信息知情權,並由消費者抉擇是願意繼續到新店消費還是要求全額退款。
———建立高額賠償和嚴厲的懲戒制度。由工商行政督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十倍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考慮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