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7月1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政府發布並施行《哈爾濱市集中接收轉送行政復議申請辦法》,規定對屬於本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管轄的案件,申請人可以選擇向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遞交行政復議申請的,由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集中接收,並將申請轉送有關行政復議機關處理。
焦點:便民舉措也有『不便』
哈爾濱市作為東北老工業基地城市,在體制機制改革中需要解決歷史形成的問題也較多,如何引導群眾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和矛盾,而不是通過非理性的方式表達訴求?行政復議是有效的手段之一。以往因部分群眾對政府機構及行政復議的程序等不了解,不知道到哪告、怎麼告,有的在不知不覺中錯過復議時效,個別政府部門也在受理行政復議中相互推諉,結果導致行政復議的作用發揮不明顯。
為解決復議『告狀難』問題,哈爾濱市實行了集中接收轉送復議申請的辦法,著力做到『渠道暢通』。
《辦法》出臺後,當地報紙、網站對此進行了報道,人民群眾對這一新機制表示歡迎。許多群眾來電話諮詢,一些群眾則直接到市行政復議受理辦公室申請復議。
『集中接收轉送,好是好,可對我們離市政府相對較遠的人來說,還是有些不方便。』也有群眾反映。對此,有學者指出,這可能給相對人帶來諸多不便:住在鄉下或縣城的相對人本來可在當地申請復議的,現在他(她)不得不勞神費力趕到市裡來委托市復議受理辦公室向法定復議機關轉交申請。當然,按照規定他(她)如果怕麻煩,仍可選擇直接向當地法定復議機關申請。
調查:接收點將調至交通便利處
『我們已注意到了這個問題,正在著手解決,力爭更加方便群眾。』哈爾濱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市政府已經著手將市行政復議受理辦公室搬至江南中心區的南崗區交通便利地點。近期可搬至該地點辦公,並重新向社會公布辦公地點和電話,便利群眾申請行政復議。
據記者了解,為實現行政復議便民、公正,該市做了大量工作。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市行政復議、應訴人員集中業務培訓,全市500多人取得行政復議、應訴人員資格。同時采取輪流抽調的方式進行業務培訓,采取案件研討會、案例分析會等方式提高辦案能力。
為提昇行政復議工作質量,該市還實行了聽證、合議、專家諮詢和調解4項工作機制,著力做到『工作規范』。全市辦理的每一件復議案件都要召開案件調查聽證會,通過聽證質證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依據,查明事實,了解當事人的具體訴求,讓申請人感到『有地方說理了』。行政機關也深深感到,每一個被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必要『暴露在陽光下』。通過聽證,也為調解爭議提供了依據。
據統計,在2007年至2008年上半年市政府受理的337件復議案件中,維持110件,佔32.64%;撤銷5件,佔1.48%;駁回4件,佔1.19%;經協調而終止審理202件,佔59.94%;未審結16件。
評點:解決行政復議受理難
姜明安(北京大學教授):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是保障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化解社會矛盾,構建和諧社會的最重要的法律制度。行政復議相對於行政訴訟,有快捷、便民、廉價等優勢。因此,行政復議本應成為行政相對人尋求行政救濟、解決行政爭議的最優選擇。
但是,長期以來,許多行政相對人對於行政侵權,並沒有優先選擇行政復議,而是多選擇申訴、信訪或行政訴訟的救濟途徑,行政復議遠沒有發揮該制度設計時所預設的功能和作用。這是為什麼?導致這種結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中重要的一項即是部分行政機關不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復議申請,導致相對人尋求復議救濟無門。
哈爾濱市政府的《辦法》為解決此問題提供了一條較好的途徑:相對人向法定復議機關申請復議,如果法定復議機關不受理,或者相對人認為其可能不受理,或者相對人不知道法定復議機關是哪個機關,或者存在兩個以上法定復議機關,各機關相互推諉時,相對人均可向市政府專設的行政復議受理辦公室提交申請,由該辦公室將申請轉送法定復議機關。由於該辦公室是市政府設立的,作為市政府下級部門或下級政府的法定復議機關對由它們轉來的復議申請,一般不敢違法拒收。
很顯然,由上級政府專設復議受理機構的辦法,只是解決問題的一種輔助性辦法;盡管在目前的情況下似是一種較有效,且具可操作性的辦法。但解決行政相對人行政復議申請難的根本途徑,還應該是提高行政復議機關工作人員的法治觀念、服務意識,加強、完善對其違法不作為行為的責任追究機制和對申請被拒絕的相對人的救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