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3日訊 天氣轉涼,哈市馬上又進入冬季供暖期。這可愁壞了哈爾濱市市民裴作傑,從10日跑到申請停熱的截止日期——9月20日,來去十幾趟,也沒把停熱申請遞出去。看著手裡的停熱申請書,裴作傑不禁感嘆,『辦個停熱咋就這麼難?』
裴作傑的女兒在信恆現代城有處住房,是分戶供暖,一戶一栓。2007年,女兒調到北京工作,住房閑置,裴作傑去年冬天就去申請停熱,可錯過了申請停熱的規定日期。今年,裴作傑提前查看了申請停熱相關條例,了解到在供熱期開始30日前可與供熱企業簽訂停熱協議。9月20日是停熱申請的截止日期,所以裴作傑提前10天開始申請停熱。
10日,裴作傑就到信恆現代城的物業申請停熱,小區物業稱他們只是代收熱費,停熱的事兒他們做不了主,用戶必須找供熱單位。當天,裴作傑又來到小區供熱單位——中龍熱電,工作人員說『領導不在不能辦』。之後,裴作傑幾乎天天往中龍熱電跑,幾次都是『領導不在不能辦』,終於有一天等到了『領導』,可『領導』又說了一大堆理由讓他去找物業解決。裴作傑又第二次去找物業,物業表示他們也沒辦法。
20日是申請停熱的截止日期,可裴作傑幾乎跑斷了腿,那張停熱申請也沒遞出去。裴先生說,他一氣之下曾向物業表示拒交熱費,物業的說法是拒絕交費就是惡意拖欠熱費不但要全額補交熱費,還要加收高額滯納金。
裴先生說,他家閑置的這套住房面積為49平方米,按照去年每平方米34.55元熱費計算,一年的熱費為1692.95元。如果按照哈市目前多數供熱企業辦理停熱收20%熱能損補償費計算338.59元,就節省1000多元錢。『現在都說熱是商品,省條例又有用戶申請停熱的規定,說明熱這種商品百姓是有選擇權的,可實際情況是供熱企業在強賣熱商品。』
22日,記者跟隨裴作傑再次來到小區供熱單位——中龍熱電,依然是『不予受理』。
中龍熱電收費主管李永峰表示,省供熱條例雖然規定了用戶可提前辦理停熱申請,但對『危害其他用戶用熱或者影響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規定太過籠統,無法確定用戶申請是否符合條件。只有用戶拿出權威依據纔有可能辦理停熱,但具體什麼依據他也說不清。
同時,李永峰表示,因今年哈市熱費很可能上調10%至20%,現在即使他們辦理停熱,熱費標准不明確,按普遍20%的熱能損補償費也無法明確。因此,中龍熱電負責供熱的小區目前基本全部沒辦理停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