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3日訊 (李延超 記者 高長利) 13日,哈爾濱市行政復議受理辦公室由松北遷到了香坊區和平路145-3號,並向社會公布行政復議受理中心電話:0451——87080006。今後,哈爾濱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復議將更加便捷,『民告官』更方便了。
哈爾濱市行政復議受理辦公室全面負責集中接收轉送行政復議申請工作,這種集中接收轉送行政復議申請的新機制是由哈爾濱市政府法制辦在全國首創的。此前,由於行政復議管轄體制的原因,行政復議機關眾多,地點分散,群眾申請復議很不便捷。同時,一些行政復議機關不願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使一些矛盾積壓,問題不能通過法律途徑得到有效解決。為進一步暢通群眾申請復議渠道,哈爾濱市政府建立了集中接收轉送行政復議申請新機制。2008年7月1日,哈爾濱市政府出臺了《哈爾濱市集中接收轉送行政復議申請辦法》,對該工作予以規范。《辦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自行選擇,既可以向市行政復議受理辦公室遞交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向有管轄權的行政復議機關遞交行政復議申請。市行政復議受理辦公室將符合受理條件的行政復議申請轉送有關行政復議機關處理。同時,規定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對全市的行政復議受理、辦理工作進行監督,以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引導群眾通過理性、合法的途徑表達訴求,維護社會的穩定與和諧,推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進程,促進法治政府建設。
由於此前哈爾濱市行政復議受理辦公室在松北區辦公,與市區主要人口密集區的江南各區距離較遠,給申請人帶來一定的不便。經市政府批准,行政復議受理辦公室選取交通便利的辦公地點,便利群眾申請行政復議,暢通訴求表達渠道。
據悉,為了進一步引導群眾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和矛盾,哈爾濱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級行政機關要確定專人負責接受處理行政復議申請。對於符合受理條件的行政復議申請,須依法受理。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行為時,要明確交待行政復議申請權和訴權。今後印制新的具體行政行為法律文書,直接加印行政復議受理辦公室的地址和電話等,以方便行政相對人申請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