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7日訊 冬季供熱是哈爾濱市居民安全越冬的基本生存條件,還事關社會穩定和企業生存。屈指算來,距離2008年~2009年采暖季開栓供暖不到一周,哈爾濱市居民熱費實行煤熱價格聯動已經是箭在弦上。企業申請每平方米漲9.22元,物價監審的結論是8.92元,聽證代表建議漲幅不要超過5元。16日,哈爾濱市市民紛紛打來電話,替企業算細賬,並認為按照相關規定的上限,政府再加大惠民力度,熱費上漲6元應該就是一大關。
企業申請價格
不該是最終價格
熱費漲多少,成本是關鍵,這裡的成本當然包括佔總成本約60%的燃煤成本。按照供熱企業申請理由中的說法,2005年燃煤價格是按340元/噸測算的,據今年當下的實際情況測算,燃煤到場價格為536元/噸,每噸上漲了196元,漲幅超過57%。按測算每平方米使用面積供熱燃煤耗量52.26公斤,僅燃料費上漲一項就導致每平方米供熱使用面積增加成本10.24元。再加上水、電、人工費、材料費價格的上漲,供熱成本總計增加12.22元。企業承擔10%的燃煤上漲因素,建議煤熱價格聯動標准為每平方米使用面積上漲9.22元。
對此,一些哈爾濱市市民認為這裡面有值得商榷的問題。市民劉茂東和劉天曉認為,熱費是按照室外溫度零下26℃、室內溫度18℃環境下,耗熱量以煤的發熱值4700大卡每公斤的耗煤量來計算的。但是實際上采暖期並不是每天都達到零下26℃,在計算供熱成本時,應按采暖期的室外平均溫度來核算耗煤量。煤熱價格聯動是應該的,但是供熱企業多是按照煤的平均發熱值購買煤,但是計算成本時卻是按照煤的最高價格計算。另外,煤燃燒後的廢物——爐灰渣可以制磚,熱水還可以賣給浴池,這些費用都應衝抵成本。
物價監審價格
應是重要參考
在15日的熱費價格調整聽證會上,哈爾濱市物價局成本調查隊提供了一份哈爾濱市供熱企業燃煤成本監審報告。報告中提出,今年哈爾濱市區域和分散鍋爐供熱燃煤定價單位成本為26.69元/平方米(使用面積)與2006年調價時的燃煤單位成本17.77元/平方米(使用面積)比,燃煤單位成本上漲8.92元/平方米(使用面積)。這樣的結論比供熱企業的9.22元稍低,根據物價部門的結論,居民熱費上漲價格應該是8.92元/平方米(使用面積)。
哈爾濱市市民陳志芳律師表示,作為特殊商品的供熱,是否還能讓利於民呢?很顯然,是完全可以辦到的。因為,依據國家發改委、建設部《關於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的指導意見》及國家、省、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堅持只補償熱煤成本的同時,還有供熱企業自身要消化10%~30%的明確要求。很顯然,申請報告中的供熱企業選擇了下限來作為自己承擔的部分,可如果按照上限30%來計算,供熱企業在承擔10%的基礎上,還需承擔20%,粗略算就是兩塊錢左右,這樣的話,熱費上漲的部分就縮減到了大約7元/平方米。
同時,很多市民還盼著供熱企業的生產成本能夠再透明一些。市民孫程說,哈爾濱市有些供暖企業在征收熱費時推出了一次性交費打折5%~10%的優惠政策,還有些供熱企業,即使全額繳款也不能保證供熱質量,這說明,有些供熱企業的利潤率是不透明的,有些供熱企業的服務意識也是打了折扣的。
本報讀者李女士打來電話說,供熱作為一種商品,消費者無法選擇。熱費要漲價,僅等價交換一項就值得推敲。既然供熱企業還不能對供熱進行計量收費,企業就要承擔一些打鐵自身不硬的先天硬傷,更要肩負起壟斷企業的社會責任。
熱費成部分市民
生活負擔
熱費調整之後,會不會影響一部分人的生活?國泰辦事處的鄭馨建議,政府熱費補貼『九種人』的制度如果能將受益人群的面再擴大一些,解決困難群眾的繳費難問題就好了。
退休職工蘇志明希望能保證那些無力報銷熱費的不景氣企業的職工同樣住上暖屋子。哈爾濱市市民李平說,自己退休在家,住著60平方米的住房,退休工資900多元,如果熱費漲10元錢左右,自己的冬季生活質量肯定會受到很大影響。哈爾濱鍋爐廠王繼輝說,現在還存在著一些單位報銷熱費時只報男不報女、甚至企業效益很好也不列支熱費報銷資金的問題,如果把漲價問題全部轉嫁給市民,顯然是不合適的。
在某公司打工的市民劉志勇中肯地說,在政府要穩定、企業要生存、百姓要溫度的大前提下,如果哈爾濱的居民熱費啟動煤熱價格聯動之後,扣除企業承擔的部分,最高要漲到7元/平方米,能不能由政府再承擔一部分。如果政府再承擔15%的話,也會讓自掏腰包繳熱費的市民每平方米少交1.50元,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的熱費就縮減到了5.5元左右。這樣的話,勢必會對新的熱費價格順利實施和最大限度取得百姓理解產生良性作用和積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