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當地著名律師麻清文代理多起官司,按照他的說法,有3起官司麻清文先後從其手中拿走了價值8400元的豬肉及辦公用品等共計1萬多元,卻沒有履行律師義務。今年4月,他到哈市司法局反映麻清文違反律師執業道德的事實,沒想到,麻清文竟變造雙城市法院傳票及立案文書交到哈市司法局,稱正在起訴高永林。後高永林根據麻清文上交的材料中案件案號查明,雙城市法院的這起案件為土地補償糾紛案。高永林遂到公安機關報案,目前,雙城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已經受理此案。
10月24日和10月30日,記者兩赴雙城市采訪此案。
當事人:律師收錢不履行義務
10月23日,高永林又來到雙城市公安局找辦案人員,他希望此案能夠早日調查清楚。因為從今年6月4日他到公安局報案至今,這起案件還『懸著』。
今年64歲的高永林是黑龍江省水利多經總公司雙城市分公司經理,因為工作上的事情,高永林多次打官司。麻清文今年59歲,為雙城市黑龍江誠清律師事務所主任。從1998年至2004年,高永林稱自己找麻清文代理了5起官司,其中有兩起交足了代理費,麻清文也盡了律師的義務。後來3起官司高永林給麻清文出具了共計9000元的欠條。
為什麼打欠條?高永林解釋:『因為這3起案件挺棘手,我就和麻清文講明,在法院立上案,我就給錢,所以纔打的欠條。』
高永林說,從這之後,麻清文多次以單位職工過年過節發福利及改善辦公條件為名,從他手中先後拿走價值8400元的豬肉及辦公桌椅共計1萬多元,而這3起官司麻清文一直也沒有立案。
投訴律師:引出律師變造法院文書
今年3月,高永林找到麻清文索要9000元的欠條及豬肉和辦公桌椅款,麻清文說欠條搬家時扔了,至於豬肉和辦公桌椅款,根本不存在。
不久,高永林向哈市司法局反映麻清文違反律師執業道德,卡拿當事人1萬餘元物品的事實,並要求麻清文如數退還。就在哈市司法局要召開聽證會時,麻清文卻向司法局提供了由高永林出具的所謂『搬家時已經扔掉了』的9000元欠條,稱高永林欠他代理費,在雙城市法院將高永林起訴了。
高永林隨後來到哈市司法局律管處,看到了麻清文傳過來的相關材料,包括法院正式的法律文書及加蓋雙城市法院公章的傳票等。在不允許復印的情況下,律管處一位副處長向高永林口述了麻清文提供過來的材料。『我當時抄下了案件的案號為08雙民初字292號。』
高永林說,他拿著抄寫的材料來到雙城市法院詢問,經查,雙城市法院根本沒有麻清文起訴他的案件,08雙民初字292號的真正案件為一起土地補償糾紛案。
6月4日,高永林以麻清文涉嫌變造國家司法機關法律文書為名來到雙城市公安局報案。
律師:交的是起訴書,為了應付上級
10月30日,記者在雙城市找到了麻清文。
麻清文說,前些年高永林搞開發,欠了不少外債,司法機關處罰過他。不少律師為他代理過案件,但最後都因為牽扯訴訟費的問題,讓他給告了,這樣一來,再沒有律師為他代理案件。高永林無奈找到他,出於同鄉原因,他就答應了。
麻清文說,他一共為高永林代理過8起案件,其中4起交了訴訟費用,後來有4起因為高永林沒錢,就打了9000元的欠條。
關於豬肉及辦公桌椅款,麻清文說,當時高永林挺會來事兒,多次請他吃飯及給所裡搞福利,弄點豬肉,不到1000元。麻清文說自己非常冤,因為幾起案件確實給他辦了。
對於麻清文的說法,高永林予以否認。采訪時,高永林向記者透露:他報案後不久,麻清文委托雙城市公安局一位朋友找到他希望和解,後來在雙城市公安局,在麻清文沒有到場的情況下,公安局某負責人從中調解,他接受了麻清文的15000元,同時欠條也返還給了他。『如果他說給我辦了,何必返還欠條,又給我豬肉和辦公桌椅款呢?』高永林質疑。
麻清文的說法是,的確在公安局調解的,但是公安局的人沒有主持。『高永林總騷擾我,我作為黑龍江省律師協會刑事委員會副主任、雙城市政府法律顧問、雙城市政協委員,為了息事寧人纔這麼做的。』
對於變造國家司法機關法律文書的關鍵問題,麻清文稱:『當時的確用傳真機給哈市司法局傳了材料,但就是一張起訴書,目的是為了應付司法局。』
公安機關:此案正在偵查中
11月3日,哈市司法局律管處處長劉曉愚向記者介紹了事情的經過。
劉處長說,主管部門接到高永林投訴後立即展開調查,後來決定要召開聽證會,但是在此期間,麻清文說高永林欠代理費,已經在雙城市法院將其起訴了,並用傳真機傳來了法院的傳票及立案文書等。在這種情況下,就要等到訴訟結束後,再對此事進行處理。
采訪中,劉處長向記者證實,麻清文傳過來的不是起訴書,是法院正式的法律文書,而且是他們告訴高永林抄走的案件案號,雙城市公安局派人來調查時他們也如實說了。
在此前的10月24日,記者來到雙城市法院,經記者查實,麻清文提供的案號為08雙民初字292號的真正案件是雙城市五家村某村民起訴村委會的土地補償糾紛案。
負責辦理此案的雙城市公安局刑偵大隊一中隊偵查員浦天亮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麻清文總出差,找不到他。浦天亮承認還沒到法院去取證,案件目前還在偵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