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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補發兩類退休死亡人員養老金 辦理相關手續領取
2008-11-10 20:56:48 來源:東北網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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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10日訊 (記者 印蕾) 記者從哈爾濱市社保局獲悉,2007年和2008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調整時,部分退休人員由於死亡沒有領取到調整的養老金。近日,市社保部門已將應當享受調資待遇的這兩類退休死亡人員養老金調整完畢,家屬或相關人員從即日起可到市社保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並在規定時間內領取補發的養老金。

  此次補發人員的范圍是,按照黑勞社[2007]62號文件調整養老金待遇,且在2007年7月至8月死亡,並於2007年9月前辦理死亡減員手續的退休人員;按照黑勞社[2008]1號文件調整養老金待遇,且在2008年1月死亡,並於2008年2月前辦理死亡減員手續的退休人員。

  據介紹,領取補發的養老金時,退休死亡人員的家屬或相關人員需持死亡證明或死亡人員戶口到哈爾濱市社保局待遇發放處(社保大廳四樓22號窗口)打印『死亡人員調整補發計劃表』,並於每月的6至15日,攜帶『死亡人員調整補發計劃表』、繼承人在哈爾濱銀行開立的個人結算存折復印件、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到市社保局(三樓35號窗口)辦理領取登記手續。繼承人與死亡人員同一戶口簿的還須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不在同一戶口簿的繼承人應提供其他相關身份證明。辦理好上述手續後,退休死亡人員家屬或相關人員即可在辦理當月25日以後,到哈爾濱銀行領取補發的養老金。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