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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義勇為的市民。 李巍 攝
東北網11月26日訊 17日生活報一版刊登《網友拍下『江中救人』》的報道。24日,三名救人者高志濱、王曉彤、高峰在生活報社講述了當時的救人經歷。采訪中記者了解到,高志濱、王曉彤已不是第一次勇救落水者。
16日下午,高志濱和高峰路過江邊看到一名落水者在江中掙紮,他們馬上聯系上了『285』號船主王曉彤。從岸邊開到落水者身旁,高志濱手拿木棒砸冰。船上三個人奮力救起落水者,岸邊圍觀的群眾為他們熱烈鼓掌。
談起這次救女孩,三個人還有些後怕。『要是冰再厚點,船開不過去,估計這孩子就沒了。』王曉彤說。
王曉彤介紹:『2005年我救過一名叫陳欣宇的大慶女孩,當時上了報紙,受到了三年免稅的表彰。』王曉彤生在松花江邊,冬天在江面上經營大馬車,夏天就開『285』號船跑運輸。7年中他的『285』號船救了18人。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王曉彤多年前就已是救人英雄。1993年1月14日,在松花江江面上發生了小學生集體墜江事件,那次他英勇地救起了19名學生,當年他的事跡上了報紙。
王曉彤說:『在冰面上救人最好是把繩子的一端扔給落水者,另一端綁在救人者身上,救人者躺在冰面上滾動把落水者拽上來,這樣既省力又安全。』
高志濱介紹,他家住在松花江邊巡船胡同,從小水性就好,救過七八個人。『我最恨冬天在松花江上打眼捕魚的人。』他氣憤地砸著桌子說:『那窟窿,大人、小孩掉進去就被衝走,一點活的機會都沒有。』
采訪結束時,三人表示,這次江中救女孩是今冬第一次,希望也是最後一次,市民要珍惜生命,不要冒險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