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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12月15日訊(李進勝記者雷蕾) 15日上午,哈爾濱市一名女司機因駕車交通違法被交警取締後的1個小時裡,即不出示任何證件,也不開車門,與執勤交警僵持1個小時,後經交警勸說接受了交警的處罰。
12月15日9時30分許,哈爾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顧鄉大隊交警鄉政街與艾德蒙頓路路口執勤。一臺黑AR5157號索蘭托牌黑灰色小型越野客車從鄉政橋快速下橋並越雙實線掉頭,執勤交警示意其停車。該車停車後女司機並沒有下車,停了一會兒突然起車加速違法逃逸,執勤交警立即用對講機通知前方10米處同來執勤交警將車截停。
該車女司機即不下車,也不出示任何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反而將車的四個門全部鎖住,與車內同車的女子嘮嗑,還不時地拿起手機打電話,表現出非常不在乎的樣子。無論交警如何示意,駕車女子就是不說話,也不出示證件,極不配合交警正常的執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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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該女司機叫楊鋒,家住哈市南崗區。交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其處以200元罰款處罰。交警通過公安信息網絡查詢,該車狀態為:違法未處理,說明該車至今為止還有交通違法行為未接受交警部門的處理。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