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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就餐丟失手機餐廳推卸責任 律師:餐廳應賠償
2009-03-03 21:20:58 來源:東北網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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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3日訊 (記者 印蕾) 3日,哈爾濱市民石女士向本網記者反映,2月28日晚,石女士和朋友在哈爾濱麥凱樂地下一層的美食廣場就餐時,將一部價值3000多元的智能手機遺忘在餐廳,而當石女士等人返回到餐廳尋找手機時,餐廳卻找出種種借口推卸責任。

  石女士告訴記者,當其離開麥凱樂廣場不到10分鍾後,發現自己將手機遺失。石女士等人趕緊回到餐廳尋找手機。餐廳工作人員卻以『沒看到』、『可能被其它顧客拿走了』等為由推托。石女士遂向警方報案。接警後,尚志派出所民警遂趕到麥凱樂美食廣場,在同警方一同查看了監控錄像後,石女士更加確定手機確實被餐廳服務員拿走。『我認為我在飯店吃飯丟失了手機,飯店應該對此負責』石女士說。不過令石女士氣憤的是,當她找到美食廣場的負責人時,這位負責人竟然說那是員工自身的問題,與餐廳沒有關系。

  對此,黑龍江高盛律師事務所的於奇律師認為:餐廳僱傭的服務人員,負有妥善保管由其發現的顧客遺失物品並返還顧客遺失物品的義務。餐廳服務人員不得竊取顧客的財物、佔有顧客遺失物。如果餐廳服務人員竊取顧客財物、佔有顧客的遺失物,其個人行為將違反法律規定,構成犯罪行為。作為單位一方的美食廣場,在僱員發生竊取、侵佔行為時,應當積極主動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提供餐廳服務人員的相關情況,以便查明事實真相。對於顧客的損失,如果是因為單位的員工在工作中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單位也應該對顧客的損失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