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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省消費者投訴熱點:移動電話的投訴
2009-03-15 06:50:06 來源:東北網  作者:顧碩 邵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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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14日訊(記者 顧碩 邵奇)據了解,2008年全省共受理手機投訴1,316件,佔家用電子電器類投訴的56.6%。雖然手機的價格普遍比前幾年有較大幅度的降低,但由於它與消費者的生活密切相關,出現問題後會給消費者帶來極大的不便,甚至會影響消費者的正常生活,因此手機投訴近年來一直比較突出。

  主要問題

  質量問題多,主要表現為通話質量差,無法正常接聽,經常出現斷線、掉線、突然自動關機,按鍵失靈,屏幕無顯示,電池充電後待機時間短或充電後與產品說明書中標明的使用時間不符,外殼裂損,翻蓋斷裂等等。

  水貨、組裝機、翻新機充斥市場,劣質配件冒充原廠配件隨機出售,以舊充新,偽造證件。故意不寫手機串號或提供的保修憑證不包含附件,以逃避責任。一些手機專營店,背地裡以水貨冒充正品,令消費者防不勝防。

  虛假宣傳,誇大手機功能,說明書與實際使用不相符;將標准配置降低,用低價吸引消費者。

  售後服務不到位,不明示故障原因亂收費;一些維修單位缺乏相應的檢測設備,維修人員素質低、技術差,不能判斷故障情況,小毛病竟能修成大毛病;損害消費者知情權,不當面檢查,卻以消費者自行修理、人為原因造成為借口,讓消費者承擔維修費用;在維修過程中偷換零配件等。

  規避法定義務,『三包』期內多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經常發生,卻故意為退換手機設置障礙,要求消費者提供完整包裝作為退換手機的前置條件;手機維修故意不作記錄以逃避法律責任;不按規定提供備用手機。特別是有的經營者無論大小問題都要求消費者檢測,真正目的是讓消費者知難而退;有些經銷商要求將故障手機寄到廠家技術部門對故障原因做鑒定,而這種鑒定結論常常顯示公平。

  案例

  鶴崗市消費者劉濤於2007年3月13日,在工農區大中通訊手機專營店購買CECT手機一部,價值1,500元。在使用中多次出現自動關機、通話有雜音、聽不清的現象,找到經營者要求退貨遭到拒絕,消費者於5月8日投訴到市消協。

  市消協當即找到經營者進行調查調解,向經營者耐心講解手機三包的相關規定,最終由經營者退還給消費者購手機款1,500元。

  消協提示

  手機生產、銷售企業應把維修網點的設置、技術人員培訓放在重要位置上加以重視和強化管理。

  消費者考慮手機價格的同時,更應該關注質量和售後服務的優劣。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