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4日訊(記者顧碩 邵奇)春耕秋收兩季農村消費者對農機具的投訴比較集中,2008年農機具的投訴為320件,佔農用生產資料類投訴的59%。
主要問題
質量不過關,農用車出廠時不能嚴把質量關,致使農民購買後,在開回家的路上就出現故障。經常出現發動機啟動困難、轉向失靈、油箱漏油、車架軸承斷裂、昇降杆失靈、履帶斷裂等。
售後服務問題多,維修網點少,售後服務不及時,故意拖延推諉,維修人員有的只是經過簡單的培訓就上崗,簡單的問題反復修理,貽誤農時。
說明書難懂,語言過於專業化,有些專業人員都看不懂,更何況文化水平相對不高的農民,給農民正確使用農機具造成障礙。
案例
2008年3月5日,佳木斯市樺南縣樺南鎮清茶村、石頭河鎮馬家村、大八浪鄉偉豐村王德昆等10名農民在樺南縣華豐機械制造有限責任公司分別交500元訂金購買江蘇產的『東洋牌PF455S』型插秧機各一臺,3月25日該公司負責人電話通知10名消費者取貨。
王德昆等十名消費者取貨時發現插秧機不是新機,而是翻新的『二手』機,根本無法正常使用,要求經銷商提供新機,經銷表示無法提供;要求返還訂金,經營者拒絕返還。
王德昆等十名消費者投訴到佳木斯市樺南縣消費者協會,經樺南縣消協調查核實,經營者承認賣給農民的插秧機是經過翻新的『二手』舊插秧機,由經銷商返還王德昆等十名消費者訂金5,000元;退回的不合格插秧機一律不准再次銷售。
消協提示
有關行政部門應強化對農機具生產和流通環節的監管,促進農機具產品質量的大幅提高。
產品的銷售單位、售後服務部門嚴格執行國家《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增強履行維護消費者利益第一責任人的意識。
農民消費者要學習掌握農機產品知識和使用農機具的操作方法,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規定認真操作。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向銷售商、售後服務部門反映,使問題能在第一時間得到解決。
涉農有關部門應多組織一些農機產品諮詢服務下鄉活動,多搞一些農業知識講座,多做一些消費糾紛事前預防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