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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醫改:城鎮醫保每人年補120元 大學生納入城鎮醫保
2009-04-08 09:07:35 來源:新華社  作者:周英峰 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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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兩份文件6日至7日相繼公布。新醫改備受國人期待,記者通過梳理兩份文件中的『時間表』,對百姓未來求醫看病有望得到的實惠進行了探求。

  2009年

  增加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國家除繼續實施結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國家免疫規劃、農村婦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衛生項目外,開始開展以下項目:為15歲以下人群補種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農村婦女孕前和孕早期補服葉酸等,預防出生缺陷;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農村改水改廁等。

  2009年

  全國建立統一居民健康檔案

  逐步在全國統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並實施規范管理。定期為65歲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檢查、為3歲以下嬰幼兒做生長發育檢查、為孕產婦做產前檢查和產後訪視,為高血壓、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結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導服務。

  2009年

  在校大學生全部納入城鎮醫保

  全面推開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將在校大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醫保范圍。三年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城鄉全體居民,參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用兩年左右時間,將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納入城鎮職工醫保,確有困難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參加城鎮居民醫保。

  2010年

  城鎮醫保每人每年補助120元

  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補助標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並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標准,具體繳費標准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將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農合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


 

  2011年

  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人均不低於20元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經費、發展建設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由政府預算全額安排。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准不低於15元,2011年不低於20元。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對困難地區給予補助。

  2011年

  城鎮醫保基本實現市(地)級統籌

  新農合統籌基金當年結餘率原則上控制在15%以內,累計結餘不超過當年統籌基金的25%。提高基金統籌層次,2011年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基本實現市(地)級統籌。

  2009-2011年

  標准化醫院每縣至少1所

  三年內中央重點支持2000所左右縣級醫院(含中醫院)建設,使每個縣至少有1所縣級醫院基本達到標准化水平。全面完成中央規劃支持的2.9萬所鄉鎮衛生院建設任務,每個縣1-3所。

  2011年

  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覆蓋城鄉居民

  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覆蓋城鄉居民,基本藥物制度初步建立,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得到普及,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取得突破,明顯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有效減輕居民就醫費用負擔,切實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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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於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