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9日訊 『聽說公積金最多能貸50萬元了,我咋只能貸40萬元呢?』近日,市民劉先生打來電話,反映自己在辦理公積金住房貸款時的困惑。記者就此諮詢哈爾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個人實際公積金最高貸款額是同貸款人及共同還款人的月收入、所購住房價款等掛鉤的,並非每個人都能享受50萬元的最高額度。
據市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可按照以下公式來計算: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月工資收入之和×12(月)×40%×貸款年限(月工資收入=公積金月繳存額÷繳存率),其中40%為還款能力系數。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之間通常僅限於夫妻,未婚子女可考慮選擇父母中一方作為共同還款人。
此外,對於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及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的,貸款額不能超過購房總價款的80%;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二手住房的,貸款額不能超過購房總價款的70%,且二手房的總價款取交易與評估價格中的最低值。
以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月工資收入共5000元,擬貸款20年購買一套交易價格65萬元,評估價格60萬元的二手住房為例(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根據公式計算出的最高貸款額為48萬元(5000×12×40%×20),而根據60萬元的房屋評估價和7成貸款比例計算出的最高貸款額為42萬元。兩者取低值42萬元,纔是該借款人實際可獲得的最高貸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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