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免交相關收費項目
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向工商、稅務、衛生、民政、勞動保障、公安、煙草等部門的相關收費單位出具本人身份證、高校畢業證以及工商部門批准從事個體經營的有效證件,經收費單位核實無誤後按規定免交以下收費:
1)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補換營業執照及營業執照副本)、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鑒證費、經濟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費。
2)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
3)衛生部門收取的民辦醫療機構管理費、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預防性體檢費、預防接種勞務費、衛生許可證工本費。
4)民政部門收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含證書費)。
5)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鑒證費、職業資格證書費。
6)公安部門收取的特種行業許可證工本費。
7)煙草部門收取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費(含臨時的零售許可證費)。
8)國務院以及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的涉及個體經營的其他登記類和管理類收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