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4日訊去年,哈爾濱市人大委托黑龍江省政法乾部管理學院專家起草《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20餘位法律專家經過9個多月的調研、座談、走訪,並借鑒兄弟城市養犬管理立法的先進經驗,其草案代擬稿已起草完畢。哈爾濱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即日起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
據悉,草案代擬搞共7章54條,內容比較全面,結合哈爾濱實際,可操作性較強,通篇呈現四大特點:
體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新條例(草案)中,『限制』二字被『管理』取代,在充分肯定市民養犬權利的同時,更注重管理和服務,不僅實現人與寵物的和諧,更實現人與人之間的和諧。
建立社會各方面齊抓共管機制。條例(草案)規定建立由公安、畜牧、城管、工商、衛生、財政、價格等部門參加的養犬管理協調工作機制。
更注重規范養犬人的行為。『狗患在人不在狗』已在市民中達成共識。因此,條例(草案)更注重規范養犬人的行為,養狗的人文明了,『狗患』自然隨之消失。
允許單位養犬。單位養犬應該遵循什麼樣的標准,在哈爾濱市法律法規上一直處於空白。此次條例(草案)對單位養犬作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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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