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4日,哈爾濱市政府公布了《哈爾濱市出租車公交車管理條例(第二次征求意見稿)》,其中有一條:抓住『黑出租』罰5萬元。7日,一位曾開過黑車的司機向記者表示,黑車的違法成本非常低,如果罰5萬的話根本不會有人去交錢領車。如果要打擊黑車,從『管人』入手效果會好一些。
這位司機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一輛出租車的白班夜班加在一起,每天的收入應在600元左右。除去每天要交給公司的150元和200元左右的油錢,白、夜班兩名司機每人每天只能掙120元。而黑車因為沒有公司,自然省了交給公司的那份錢;另外,黑車不怕電子曝光,違章罰款的錢也省了,這樣算來,黑車每天可以淨賺400元,每月收入1萬2千元。
因為黑車車主都已經做好了被抓住的心理准備,所以他們買車時通常會選那些臨近報廢或已經報廢的車,這樣的車售價通常不到2萬元,只要運營2個月成本就回來了,此後就是淨賺了。這樣的車原本就不值錢,而且已經獲利,所以就算被管理部門抓住,黑車司機通常會棄車,而車主根本不會去交5萬元的罰款。
這位司機建議,管車不如管人。他說,如果抓住了黑車,就對司機處以終身不得駕車等針對個人的處罰,這樣纔能有效地杜絕黑車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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