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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物業強收裝修抵押金 消協:業主可以拒絕交納
2009-08-06 15:19:49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王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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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新聞網訊 據黑龍江日報報道,近日,有市民向記者反映,居民購買房產後,在辦理進戶手續時被物業公司告知每戶需交3000元的裝修抵押金(保證金),否則就不能辦理進戶手續,但此項收費並無明文規定,也無收費標准。針對哈爾濱新社區普遍存在的此類問題,記者諮詢了律師。

  不久前,哈爾濱市李先生在南崗區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住宅,在辦理進戶手續時被物業公司告知每戶需交3000元的裝修抵押金(保證金),否則就不能辦理進戶手續。李先生要求物業公司出示收費依據,可對方稱是不成文的行規,每個小區都收。為了盡早入戶,李先生只得如數照交。

  據了解,在哈市,物業公司向消費者收取數額不等的裝修保證金現象十分普遍,大多是在消費者辦理入戶手續時收取,否則不給房鑰匙,屬強制性收取。根據小區檔次的不同,裝修保證金從1000至5000元不等。李先生算了一筆賬,一個小區按10棟樓、每棟7層5個單元、每層3戶,裝修保證金按每戶2000元計算,那麼一棟樓的裝修保證金就是20多萬元,一個小區的裝修保證金至少有200多萬元。這筆巨額保證金被物業公司強行收走,且無人監管。業主們很不情願,但又無力對抗,有的業主甚至三年五年也沒裝修,保證金就得一直壓在物業公司手中。

  律師觀點

  裝修前交保證金,似乎成了一條不成文的行業潛規則。黑龍江聞明律師所高級律師王文明告訴記者,我國目前對於是否允許有關部門收取裝修保證金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不僅交納的主體沒有規定,而且對於交納的數額、退還的期限,以及裝修後是否對樓體造成不良影響等一系列問題都沒有明確規定。業主們普遍認為,強收裝修保證金是霸王條款,物業沒有權力收取。而物業公司的理由是:收取裝修保證金為了規范業主裝修行為,保障公共設施以及樓體外立面、結構等方面的安全。

  消協提示

  那麼,這筆錢到底該不該交?

  記者來到省消協進行諮詢,省消協答復,物業企業收取裝修保證金沒有任何法律的依據,用戶完全可以拒絕交納。關於房屋裝修的問題,《物業管理條例》第53條明確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物業公司的任何收費行為都必須基於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並且該收費項目和標准也應當符合物價行政管理部門的核准。收取裝修保證金既未經物價行政管理部門的批准,也沒有合同依據,業主完全有權拒絕。

責任編輯:於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