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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整治『霸王條款』 為消費者挽回萬元經濟損失
2009-08-13 10:03:29 來源:東北網-鶴城晚報  作者:景旭 廉玉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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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13日訊 全市啟動清理整治『霸王條款』的專項執法行動後,市工商局合同科會同龍沙工商分局率先出擊,對轄區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的重點行業中使用不平等格式條款的『霸王』行為依法進行了監管、查處。

  8月4日,工商人員在對邁特廣場進行檢查時,發現其《扶梯管理規定》中『老人、孩子乘坐扶梯,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的條款違反了《黑龍江省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屬霸王條款,工商人員當即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檢查中,工商人員還發現邁特廣場三樓女人街服飾張貼有『折扣商品不退不換』的店堂告示,告知店主以『打折』、『季末清倉』、『促銷』、『狂甩』為借口宣稱產品無『三包』屬霸王條款後,責令其立即改正。

  據介紹,自開展整治『霸王條款』行動以來,龍沙轄區大部分商業及服務企業能夠自查自糾,不少經營業戶主動撤消了『霸王條款』,但仍有部分商家的店規、行規中存在不合法、不公平、不合理、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的『霸王』現象。對此,工商人員在檢查過程中,均向違規業戶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龍沙工商分局還特為龍沙區各大市場、商場統一定制了含有告知經營者、消費者內容的工商警示牌,小小警示牌既規范了商家『霸王』經營行為,又使消費者明示了自己的權益。

  據了解,開展『霸王條款』整治行動三周來,龍沙工商分局共檢查業戶313戶,出動執法人員127人次,出動車輛33臺次。責令限期改正7戶,其中:強制消費『消毒餐具』2戶;張貼霸王條款店堂告示2戶;明示『謝絕自帶酒水』2戶。同時,分局還通過受理消費者有關『霸王條款』的投訴,依法挽回了消費者的權益。截止到目前,共受理了有關『霸王條款』的投訴10餘起,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達萬元。

責任編輯: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