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7日訊 伊春市美溪區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緊緊抓住棚戶區改造試點的有利契機,把廉租房建設作為關注民生的重要方面,超前謀劃,精心實施,強力推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目前,全區已建設廉租住房27500平方米、550套。
一、認識早,超前謀劃爭主動。為了改善林區職工特別是困難職工的住房條件,美溪區早認識、早謀劃、早准備、早動手,把棚戶區改造和廉租房建設相結合,搶佔政策先機,爭取工作主動。一是正確認識區情,搶抓政策機遇。市委、市政府將美溪區確定為棚戶區改造試點單位,為改善美溪區職工群眾的住房條件帶來了福音,但困難職工多、收入低的區情決定了棚戶區內的低收入群體根本沒有回遷能力,僅靠棚戶區改造很難解決困難職工的住房問題。《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困難的若乾意見》出臺後,美溪區組織發改委、建設局、財政局等有關人員,認真研究國家廉租房政策,尋找棚戶區改造與廉租房建設的政策結合點,先後召開了政府常務會和區委常委會,確定了『雙向爭取、資金合用,集中建設、分類對待』的工作思路,並召開了區情分析報告會,在全區上下統一思想,迅速行動,搶佔政策先機。二是超前規劃設計,為對上爭取資金奠定基礎。為優先拿到建設資金,美溪區『先挖渠後放水』,組成專門的工作班子研究上級政策和資金導向。同時,結合城鎮建設總體布局制定了《美溪區棚戶區改造方案》、《美溪區廉租房建設五年規劃》,並聘請市規劃設計院完成了廉租住房項目建設用地的控詳規劃及建設預算,提前編制完成下一年度廉租房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有的放矢地做好對上爭取准備,為及時有效地爭取資金奠定了堅實基礎。三是積極跑省進京,全力放大對上爭取效果。爭取上級更多的資金支持是推進廉租房建設的重要保證。美溪區專門成立了由黨政主要領導掛帥,發改委、建設局、財政局等部門組成的對上爭取領導小組,指派專人駐守哈爾濱、北京等地,隨時掌握上級動態,並根據政策導向及時調整建設規劃,實現了對上爭取項目的最優化和資金的最大化。今年有望爭取建設資金3450萬元。
二、措施實,因地制宜解決實際問題。建設廉租住房涉及到開發商、職工群眾等多方利益。美溪區嚴格遵循政府主導、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市場化運作的原則,采取超常規措施,妥善協調各方利益關系,確保廉租房建設有序推進。一是兩個政策合用,增加建設資金。把國家給予的每平方米200元的棚戶區改造資金與每平方米300元的廉租房建設資金捆綁起來,整體投入到住房建設中,有效解決了政府配套資金不足的問題,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果。同時,根據廉租房申請人家庭人口普遍較少的實際,有針對性地增加了40、50、60平方米的『小戶型』數量,滿足了棚戶區改造居民與廉租房居住人員對住房面積的不同需求。二是通過『四個轉換』降低建設成本。為最大限度地壓縮建設成本,美溪區找准政府主導與市場化運作的最佳結合點,既實現了多方受益,又降低了房屋價格。利用湯旺河清淤修築防洪堤壩項目,將清理出的4萬立方米的砂石無償提供給開發商,轉換成為棚戶區改造工程中的物資投入;利用區建材公司的冬儲水泥,以每噸290元的最低價格轉付給開發商,轉換成為工程建設中的開發成本;利用本地的采石場資源,以成本價格為開發商提供石材,轉換成為對開發商的材料支持;利用市棚戶區改造優惠政策,免除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土地轉讓金、銷售稅等各項費用,轉換成降低房價的資金支持。通過上述措施,將新建住宅樓銷售價格控制在每平方米800至850元之間,比商品房市場銷售價格降低了600元左右,職工群眾真正得到了實惠。三是通過政府回購讓利於民。為了讓困難群眾『住得起』,美溪區以政府『倒掛』的方式,每平方米補貼開發商100元對部分棚改樓房進行了回購,專門為困難家庭提供廉租住房。此舉不但解決了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而且保護和調動了開發商的建房積極性。目前,首批11戶困難居民喜遷新居,其餘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也將陸續入住。
三、工作細,真正讓好政策惠利於民。建設廉租房是改善民生、惠民利民的好事、實事。為了防止這一好政策『走形』,美溪區創新管理體制,嚴格審批程序,實行全社會監督,確保專款專用,讓廉租房政策惠及弱勢群體。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由區委書記任組長、區(局)長任副組長,區人大、區政協班子成員組成的廉租房建設領導小組,抽調財政、民政、建設、房產、公安、司法、信訪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成立專項推進組,並專門成立了房改辦公室,統籌推進廉租房建設與管理。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困難的若乾意見》、《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辦法》以及《伊春市廉租住房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立足區情,確定了『保障范圍從困難家庭向低收入家庭擴展,實物配租對象擴大到所有困難持證家庭及部分低收入家庭』的工作原則,不斷擴大廉租房受益群體。二是嚴格審批程序。在全區3500戶低收入家庭中,特困戶就達2300戶,其中鰥寡孤獨、老弱病殘人員佔有相當大的比例。根據實際情況,抽調專門力量對全區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進行了調查,區分輕重緩急分別登記造冊,並建立了廉租住房檔案;本著符合國家政策、符合美溪區情、符合群眾住房實際的原則,精心制定《美溪區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由區委、區政府對廉租房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調配、統一管理,嚴格劃定廉租住房的申請范圍和條件,明確了審批程序和管理辦法。在具體操作上,申請廉租住房除經過社區、街道、房管、民政等部門層層審核外,還要通過人大、政協等組織的二次把關纔能提交到廉租住房領導小組集體審定,保證了審核程序的嚴密、規范。三是完善監督機制。為增加廉租房建設工作的透明度,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督。在事前監督上,建立健全了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監理責任制及合同責任制,用規范的法律文件和合同文本約束各方行為。在事中監督上,除有關部門經常性檢查外,聘請10名熟悉工程建設業務的群眾作為義務質量監督員,全程參與工程質量的監督,確保把廉租房建設成為質量優、價格廉、群眾滿意的『放心工程』。在事後監督上,對所有被批准的廉租房申請人的原住房進行電視錄像和拍照,同其家庭實際狀況一起進行電視公示,有效增強了廉租房分配的透明和公正,提高了監督的實效性。通過有效工作,廉租房建設呈現了布局合理、有序推進、加快發展的良好態勢,今年將新建廉租房2300套,力爭到2010年全部解決特困家庭的住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