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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個體繳養老保險可到銀行辦理 不需再打印繳費單
2009-10-29 13:58:34 來源:牡丹江晨報  作者:於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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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29日訊 近日,陸續有牡丹江市民給本報『局長信箱』打來電話詢問個體養老保險費繳納該如何辦理。昨日,記者從牡丹江市社保局了解到,為了方便個體繳費,提高辦事效率,從今年起,凡個體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市民,在選擇好繳費檔次的基礎上,不必再到市社保局打印個體繳費單,可直接到工商銀行各網點辦理繳費。

  據介紹,個體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繳費金額,按照全省上年社會平均工資按比例來確定。當年繳費檔次和繳費金額,每年的4月初公布,市民可以自由選擇繳費檔次。如果市民要變更自己的繳費檔次,需要在當年的4月至12月20日前,到社保局辦理繳費檔次變更手續,繳費檔次選擇後當年不得更改。在確定了繳費檔次後,市民可以直接到工商銀行各網點,把費用存入存折或銀行卡,以銀行批量自動扣繳的方式繳費。市民存入的繳費金額最好大於自己選定的繳費檔次的交費金額,繳費存折或銀行卡最好專用,避免錯誤扣繳。在當月及時存入繳費金額後,可在下月到存款的銀行網點索取繳費收據。在辦理退休後,繳費存折將直接轉為養老金發放存折。

  市社保局提醒個體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市民,有《再就業優惠證》的個體參保人員,在優惠期間可以免交檔案管理費,其中優惠期是指優惠證發證時間往後計算三年。如果個體勞動者在辦理繳費後死亡,在尚未領取基本養老金前死亡的,其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的本金和按規定比例納入統籌基金部分的本金,都將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城鎮個體勞動者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和其個人繳費中按規定比例納入統籌基金部分的本金,在扣除本人已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不含個人賬戶養老金)總額後如有剩餘,剩餘部分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