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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銀發一族征婚比去年同期相比增五成 擇偶條件高
2009-12-20 14:50:37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戴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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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20日訊 隨著我國進入到老齡化社會,單身『空巢』老人越來越多。這些老人大多數不愁吃穿,缺少的是精神上的慰藉。於是,他們走進婚介中心,尋找心目當中的另一半。記者從哈爾濱市婦聯婚姻服務中心了解到,今年以來,來此登記尋找配偶的50歲以上老人已達3000多人,與去年同期相比激增五成。而且前來征婚的老人多數堅持這樣一個原則:寧可不找,也絕對不湊合。

  老人征婚不再遮掩 婚介所裡找另一半

  據市婦聯婚姻服務中心李曉萍介紹,近年來,到她們這裡來征婚的50歲以上中老年人逐年增多,其中有百分之六十為女性。與以往不同的是,以前多是中年人和年輕人來登記覓偶,老年人來登記的很少。近年來,50歲以上的老年征婚者漸漸多了起來,他們大多要求對方身體健康,並具有較高學歷。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前來登記的老年征婚者的普遍情況是:喪偶,孩子獨立,已退休,沒有經濟負擔,想找個合適的老伴度過餘生,不想讓子女擔心。『老年人再婚已不再像前幾年那樣遮遮掩掩,遇到一個條件差不多的就會對付著過。如今的老年人擇偶條件十分明確,對方條件不符合自己要求絕不將就。』李曉萍說『有些老年人為了找到理想的伴侶寧可等上一年半載。』

  據李曉萍介紹,從老年人的擇偶條件可以看出,老年人擇偶心態越來越趨於年輕化和注重內涵。前幾年老年人在尋找配偶時,女方一般要求對方具有初高中文化、身體沒啥大病就可以,現在則要求對方的學歷越高越好,最低也要具有大專學歷。而男士則多把對方相貌、身材等條件放在首位。為了解決老年人再婚問題,市婦聯聯婚姻服務中心每年都舉辦多場大型老年人聯誼會,幫助單身老年人重新組織家庭。

  擇偶條件要求高 精神需求很重要

  據市婦聯一項調查顯示,哈爾濱市有近4成的單身老齡婦女有不同程度的孤獨感,產生孤獨的首要原因便是『獨居無人作伴』,精神需求得不到滿足,這也是促使老年人擇偶愈加注重對方個人修養的主要原因。工作人員在調查中發現,老人的精神需要比較復雜,陪老人聊聊天,只能滿足老人低層次的精神需求,而老人更深層次的精神需求,是兒女永遠無法代替的,比如感情的需求。

  今年61歲的孫桂香退休前是一名國家乾部,十多年前丈夫在一次車禍中去世。退休後的孫桂香單獨住在一所一百多米的大房子裡,過著吃穿不愁的生活。兒女們雖然對她十分很孝順,但是她並不快樂。慢慢地兒女們發現,母親的生活中缺少一個能夠與她溝通交流的老伴,她也始終生活在自己孤獨的世界中。於是在兒女們的鼓勵下,孫桂香走進了婚姻服務中心。她說她要找的老伴,必須要有大學學歷纔行,這樣文化程度差別不大容易溝通。另外不希望找外地人,本地人文化習俗比較一致。如果能夠找到這樣的人,她願意和這個人相伴走過人生的最後一程。

  與孫桂香的情況有所不同的是,今年64歲的劉大爺是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哈工大畢業生,因為老家在外地,哈市也沒有親戚朋友,所以找對象比較困難,直到工作幾年後,在單位領導的撮合下,他認識了前妻。劉大爺的前妻是一個工廠的工人,沒有什麼文化,交往一段時間後,他們就結了婚。婚後,他們生了三個孩子,生活過得也還可以。可是劉大爺說,他們之間由於沒有共同語言,感情一直不好。雖然也想過離婚,但考慮到孩子小,就湊合過了大半輩子。8年前,等孩子們都結婚成了家,離婚也不再是丟人的事,劉大爺和前妻就辦了離婚手續。『因為我前半輩子沒有得到過真正的愛情,所以我對未來的愛情充滿了向往,特別想找一個有共同語言、相親相愛、相濡以沫的後老伴。』劉大爺說:『我自己常想,我這一輩子必須找到那份真正屬於我的愛情,要不然到死也不甘心。』

  結婚以後不願登記 非婚同居情非得已

  盡管社會觀念不斷在進步,然而,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仍然擺在一些想再婚的老年人面前,那就是,社會上還有很多子女無法坦然面對老人的再婚。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為了擺脫子女帶來的壓力,防止他們『搗亂』,一些老年人過起了『非婚同居』的生活,人們把這種現象稱為『搭伙』。

  今年72歲的高福軍通過婚姻服務中心認識了比自己小5歲的韓鳳玲,兩人了交往了一段時間以後准備生活在一起。然而,讓人不解的是兩位老人誰都沒有想去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只是想搬到一起過日子。問其原因,高福軍說:『這麼大歲數再婚有幾個還去辦登記啊?誰知道能在一起過幾天?』高福軍老人的這句話道出了很多再婚老人的心聲。

  據了解,目前造成老年人再婚不願因領結婚證的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首先是老年再婚易離婚,因為相處時間短,性格不合,再婚後難以建立起夫妻感情。其次,子女愛乾涉老人婚姻,也是重要原因。一些子女不能與再婚老人融洽相處,還有一些子女存私心,擔心老人後找的伴侶侵佔老人財物。此外,男找『保姆』、女找『靠山』的現象較嚴重,某些老年人再婚時抱有一定的目的,如女方想在經濟上找個依靠,男方則因獨立生活能力差,想找個『保姆』型的老伴。

  對此,法律界人士普遍認為:未婚同居不可取。首先,不登記就沒有法律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夫妻缺乏責任感。如果一方得病或者遭遇事故,另一方很可能就離他而去。其次,不登記的話,自己的繼承權及對財產的處理權很難得到保障。

  老人再婚莫著急 門當戶對很重要

  針對老年人再婚問題,有關人士指出,離異或喪偶老人再婚實際上是一件好事。他們大多在重新結婚後心情舒暢,疾病減少,也延緩了衰老。而那些一直孤身生活的老人則心情壓抑,郁郁寡歡,發病率與死亡率都遠高於同齡再婚老人。但在尋找『另一半』時,也要持謹慎態度。老人可塑性差,很難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觀念。如果草率從事,則煩惱更多。

  專家建議,老年人找『老來伴』的宗旨是不要急,而要穩。老年人再婚應比年輕人更講究門當戶對:兩個人財產相當、子女相當、文化水平相當,走到一起是出於感情需要,而沒有功利色彩,這樣的婚姻不僅穩妥,也能得到兒女們的尊重。

  老年人更需要自覺地對晚年婚姻進行感情維護和法律保護。尤其是離異或喪偶的老年人,更應慎重對待再婚,要遵循戀愛自由、雙方自願,同時充分考慮雙方家庭的實際。對於財產問題,雙方應事先約定,並盡量取得子女的諒解,以減少和杜絕以後的隱患和紛爭。

  單身老年人找個伴侶,可以提高生活質量,擺脫精神上的寂寞,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全社會都應該贊同。作為子女,不僅要在衣食住行上關心老人,還應該對他們的精神需求給予理解和支持。年輕人需要換個角度,站在老人的立場考慮問題,讓年邁的父母擺脫孤單,愉快地安享晚年就是最大的孝順。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