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質監部門了解到,國家質檢總局近日發布了《煙花爆竹標志》強制性國家標准,要求所有煙花爆竹產品必須在銷售包裝上清晰標明『嚴禁酒後燃放』等安全提示語言。該標准將於7月1日起實施。質檢人員表示,雖然距離新標准實施還有一段時間,但可考慮提醒哈爾濱生產單位提前實行。
據介紹,新起草的《煙花爆竹標志》強制性國家標准規定了煙花爆竹產品、內包裝、外包裝的標志要求。明確規定,煙花爆竹標志的內容應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費者購買時易於辨認和識讀。內容須包括產品名稱、產品級別、裝藥量、燃放安全區域、生產日期、保質期、制造商或經營商名稱和地址、安全警示語和燃放說明等。其中安全警示語的內容包括,應在室外燃放(特殊設計除外,如舞臺煙花);遠離易燃易爆區域;嚴禁在高層建築物及居住集中地帶燃放和嚴禁未成年人、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酒後燃放等。
哈市質檢部門工作人員介紹,新標准要求的警示語是根據產品有可能出現的危險而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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