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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臨近消協發布警示:逛街購物要『四注意』
2010-02-10 10:16:25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劉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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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2月10日訊 春節將至,采購年貨成了每個家庭的頭等大事。部分商家也趁節日之際,利用特價銷售、搭售等多種手段進行促銷,暗藏不少消費陷阱。對此,市消費者協會發布2010年1號消費警示:近幾年投訴分析顯示,年底促銷引發的消費糾紛已成為消費投訴的熱點問題。市民節前消費要『四注意』。

  ———注意理性消費。節日期間,商家促銷花樣繁多,其間夾雜著借機銷售、搭售即將到期的商品或滯銷商品,並存在打折商品售後服務難、質量無法保證等問題。為此,消費者對商場超市等的促銷活動要保持理性心態,消費前要詳細詢問相關內容,切勿貪圖便宜,被不實宣傳『忽悠』。

  ———注意商品標識。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要詳細檢查商品應有的檢驗合格證明、產品名稱、規格、商標、廠名廠址、生產日期、質量安全標志等信息,避免購買『三無產品』;在購買服裝、鞋類、化妝品、食品、家電等商品時,要特別注意避免落入『傍名牌』陷阱。選購食品時,要看清食品的名稱、品牌、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所含成分、『QS』標志等內容,注意其標識是否齊全,預包裝食品看其有無開封、漏氣、脹袋等現象。

  ———注意促銷陷阱。春節將至,各商家紛紛推出打折、返券、降價等促銷方式。促銷雖然能給消費者帶來一些實惠,但也有少數經營者借機牟利、暗藏貓膩,設置促銷『陷阱』損害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一定要根據實際需求理性購買商品,購物之前應對各種優惠承諾、限制條件等作全面了解,避免產生購物糾紛。

  ———注意索證維權。消費憑證是維護自身權益最重要的證據。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一定要向商家索要信譽卡、發票等消費憑證。消費憑證上要注明購買日期、商品名稱或消費的項目、數量、價格等主要內容,並加蓋商家公章。如權益受到侵害,消費者要保存好相關證據,不能達成協商和解時要積極投訴進行維權。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