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1日訊 10日,哈爾濱市工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2009年全市消費者保護維權十大典型案例。希望通過這些曝光違法案件,能給一些不法商家敲響警鍾。
1美容院足療能『治病』
自2008年5月以來,哈市平房區某美容院擅自增加了足療保健等業務,並宣稱能治療高血壓、心髒病等慢性疾病。工作人員分別以680元做30次、1800元做48次的價格,對外發放足療保健卡。據統計,該美容院共發放足療保健卡15人次、金額4140元。該美容院的上述行為,屬於虛假宣傳,哈市工商部門責令其改正,並沒收違法所得4140元、罰款5860元。
2大型超市『玩』欺詐
2009年5月20日至7月5日,哈市某大型超市樂松店,擅自銷售海信TCM26E58型『家電下鄉』液晶電視,並貼有『家電下鄉』標識。該店承諾消費者:可持購買發票,回當地鄉財政所報銷享受政府13%的補貼。
事實上,該店並不是國家指定的『家電下鄉』專營店,所以農民的『補貼』也無法兌現。
經核實,該超市在一個多月裡,售出8臺『家電下鄉』產品,涉嫌欺詐,工商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罰款1萬元。
3過期『綠色大米』照常賣
從2003年開始,五常市某種子公司使用綠風優質米開發有限公司的綠色食品標識,對外銷售大米。2008年6月30日,該公司和『綠風米業』簽訂的綠標使用合同過期,但經工商部門檢查發現,該公司倉庫內存有大量『綠風米業』商標的成品大米,其非法經營額16.716萬元。
4未辦許可售『特供米』
五常市某種子公司的行為侵犯了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被罰款2萬元。
五常市某米業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使用五常大米協會注冊的『五常大米』商標。但近兩年,雙方並沒有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並且,從2005年起,該公司還擅自在大米包裝物上使用『產自中國共產黨十六次代表大會特供米基地』字樣,對外宣傳該公司生產的大米。案發前,已售出此種包裝物大米500箱,每箱55元;庫房內還存儲成品大米240箱,非法經營額為40700元。五常市工商部門認為,該公司侵犯了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同時還不正當競爭、虛假宣傳自己的產品,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罰款1萬元。
5電器商店虛假宣傳
賓縣業戶殷某經營的賓縣某家用電器商店,核准的經營范圍是電視、冰箱等家用電器。但去年4月9日,工商執法人員檢查時發現,該商店對所銷售的家電,對外以『家電下鄉產品』進行虛假宣傳。
殷某被罰款2000元。
6散裝銀耳冒充『品牌』
從2007年3月至今,業戶陳某在哈市某乾調批發市場二樓批發零售銀耳,自己命名為『陳記』牌。多年來,他與哈爾濱某貨物代理有限公司合作,法人趙某給陳某運輸。
工商部門調查發現,『陳記』牌銀耳是由陳某委派人員,在福建省古田縣老百姓手中收購的,自行烘乾、裝箱後運輸到哈市,外包裝上均無廠名、廠址、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等標志。經哈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檢測,該食品為不合格食品。
工商部門對陳某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罰款54064元的處罰,並將剩餘不合格銀耳沒收。
7曼哈頓商廈售假『T8』
2009年6月17日,哈市業戶張某從浙江省永康市人胡某手中,以4.5元/條的價格,購進『T8神奇摩輪』170條,在透籠商廈和曼哈頓商廈的攤位上銷售。
該產品外包裝標注『珠海市羅歌商貿有限公司』廠名和『珠海市吉大石花三巷9號3層』廠址。但經『珠海市羅歌商貿有限公司』鑒定,該產品為冒用該公司廠名、廠址產品。據張某講,進貨前他就知道所購商品為假貨。工商部門依法沒收了張某尚未銷售的假冒『T8神奇摩輪』,並罰款1萬元。
8私貼『瀘州老窖』商標
從去年2月開始,鄭某從山東省運城購進900箱標有『瀘州老窖』的白酒,在其經營的某酒業批發部銷售,每箱進價25元、售價30元,銷售了690箱,銷售金額20700元,利潤3450元;非法經營額25950元,剩餘210箱。
鄭某銷售的『瀘州老窖』,與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注冊的『瀘州』商標相近似,侵犯了其商標專用權。工商部門現場沒收、銷毀侵權白酒210箱,並處罰款4萬元。
9不合格化肥以次充好
去年2月,通河縣某化肥農藥商店,在清河鎮某化肥農藥經銷部購進4噸硫酸鉀。經抽樣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為不合格產品。至去年6月15日,該商店以每噸4000元的價格,將這4噸化肥全部銷售。
該農藥商店以次充好,被通河縣工商部門責令停售,並罰款1萬元。
10倉買店售過期食品
2009年5月7日,工商執法人員在對平房區某倉買進行檢查時,發現桃李品牌的三個品種面包和米旗品牌的所有面包均已超過保質期,但該倉買店仍在銷售。
該倉買違反了《新食品安全法》相關條例,被處以1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