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3日訊 新晚報近日連續刊發的關注養老院裡的『鬧心事』系列報道,引起哈爾濱市民政局的高度重視。就全市400餘家養老院自定『家規』。市民政局表示:已擬定出統一合同范本,並將於近期在全市民辦養老院中推行。
據了解,我市登記在冊的200家養老院共擁有11000餘張床位,其中民辦養老院佔8000餘張。但只有5家公辦養老院使用的是民政部門制定的統一合同文本,多數民辦養老院與老人簽訂的入住合同多是自行制定的,有的甚至根本不簽合同,使得老人與養老院間一旦發生糾紛維權不易。
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處石大慶處長說,民政部門目前正在細化統一的養老院入住合同,其中明確規定了養老機構要與老人和老人的監護人簽訂三方協議,並對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詳細的約定,如明確了老人入住的時間、入住、伙食、護理等方面的費用,還規定了養老機構的護理原則是有求必應等一系列內容,同時對老人監護人的權利和責任也做出說明,如入院前如實反映老人健康狀況,按時看望老人等等。石大慶說,這個細化的合同對三方都是一種保護,一旦發生糾紛,可以為三方提供有利的維權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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