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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叫停佔道露天餐飲 違反者將依法受到相應的處罰
2010-06-11 08:44:10 來源:生活報  作者:蘆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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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新聞網訊 生活報近日連續刊發《燒烤大排檔制造夏夜亂象》、《露天燒烤停你沒商量》、《回潮大排檔一律罰3000》等報道,引起哈市城管局、哈市行政執法局的高度重視,10日,聯合下發《關於加強露天餐飲治理工作的通告》,要求商家禁止佔用城市道路資源開設露天餐飲,違反者將依法受到相應的處罰。

  以佔用城市道路、廣場設置攤點從事露天燒烤食品、露天餐飲、販賣商品等經營活動的,限期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強制清除或者扣押佔道物品,並處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無照經營的,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居民居住區內從事露天燒烤食品的,限期停止違章行為,逾期未改正的,處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