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30日訊 近日,由省糾風辦、省衛生廳等部門共同制定的《黑龍江省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出臺。《辦法》規定,各級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對全省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采購活動進行全程監管,糾正和查處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各種違紀違規問題。
2009年,我省開始全面推行網上藥品集中采購,要求除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中藥材和中藥飲片外的其他藥品,醫療機構必須通過網上采購,采購藥品必須通過政府網上交易平臺完成,不得采購非中標藥品。在此基礎上出臺的《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全省縣級及縣以上人民政府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所屬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參與全省藥品集中采購的藥品生產企業、藥品配送企業和省政府采購中心等相關單位及個人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辦法》要求,一旦公布成為采購中標品種目錄藥品,藥品生產企業自簽訂中標合同之日起至采購周期結束,除不可預見因素外,不得自行棄標和不履行合同;要按網上公布的中標品種目錄所注明的產品質量、劑型、規格和價格供應合格的藥品,不得自行漲價和變更包裝、規格在網上交易。
同時,《辦法》規定,對醫療機構在選定、采購、銷售藥品和後期回款過程中收受回扣或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由衛生、工商和糾風等部門依法查處;對藥品生產企業提供質量不合格產品的,將被列入不良記錄名單並在網上公示,兩年內不接受其在全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活動的投標申請;對藥品配送企業涉嫌違法的,由執法部門予以查辦,取消該藥品配送企業當年所有藥品品種配送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全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