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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僱凶殺錯人案』兩名主犯一審被判死刑
2010-07-22 09:09:01 來源:生活報  作者:程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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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示意圖。

  黑龍江新聞網訊 7月19日,曾轟動大慶的『6·26』僱凶殺人案在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僱凶者董文學、殺人者潘榮華犯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另一被告張永勝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2009年6月26日,沿湖城一車庫門前發生一起持槍殺人案,某單位紀委書記被近距離射殺,引起全省各界關注。案發後72小時,3名嫌犯相繼落網。經公安機關審理查明,這是一起因經濟糾紛引發的僱凶殺人案,由於兩名受僱『槍手』看錯了目標,結果錯殺無辜。

  7月13日,此案在大慶市中院開庭審理,三名被告竟然當庭翻供。此次庭審共持續七個多小時,公訴人向法庭提供了大量證據。最終,經合議庭評議並交至審查委員會討論決定後,7月19日,大慶市中院對此案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