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活動創有動力爭有目標評有依據
為切實抓好創先爭優活動,引導廣大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積極投身到活動中來,海倫市通過探索實踐創先爭優積分管理辦法,讓創先爭優活動『創有動力、爭有目標、評有依據』。創先爭優積分管理法,就是在科學確定指標的基礎上,將廣大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在創先爭優活動中的行動和表現量化積分,定期排名,實現創先爭優活動的全程數字化管理。
一、堅持以分為憑,實行分類立項,科學確定創先爭優活動目標。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堅持按各領域黨組織和黨員類別的不同,確定不同的創爭項目,賦予以合理的分值,使之成為黨員群眾易於接受、易於理解的有效辦法。一是合理確定分數。按照百分制計分辦法,分值分為日常行為積分和年度評議積分兩部分,日常行為積分與年度評議積分按7:3的比例加權確定。日常行為積分主要設置兩類:履行基本義務類,包括按時參加學習、服從組織安排、模范遵紀守法、主動繳納黨費等內容,共40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類,包括帶頭宣傳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帶頭服務群眾、帶頭致富群眾、帶頭扶貧幫弱、帶頭完成急難險重任務、帶頭維護社會穩定、帶頭踐行科學發展觀等內容,共60分。基層黨組織分數的確定按照『五個好』標准,按一定的權重確定分數,總分為100分。另外,設立加分和減分項目,加分減分比例不超過總分的15%。二是劃分黨員類別。為提高不同類型黨組織和黨員參與創先爭優活動的可比性,以黨委為單位,總體上將整個黨員隊伍劃分為機關黨員、事業單位黨員、基層黨員乾部、基層黨員能手、60歲以下普通黨員、60歲以上老黨員等不同類別;把黨組織劃分為機關支部、直屬支部等。以農村為例,根據黨員職務、年齡、工作特點、能力特長等將黨員劃分為機關黨員、事業站所黨員、教師黨員、村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村兩委班子成員、農村能人黨員、60歲以下普通農民黨員和60歲以上的老黨員等8個類別;把鄉鎮黨委所屬支部劃分為機關支部、站所支部、村黨支部、學校支部等。通過精細劃分黨組織和黨員類別,讓同類別黨組織和黨員公平競爭,不同類別的黨組織和黨員都有競爭的動力,調動了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參與創先爭優活動的積極性。三是按類設崗定責。圍繞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確定『六帶頭』目標,根據不同類別黨員的不同特點設崗定責,落實具體爭創項目和責任。比如,對機關黨員圍繞勤奮學習、服務基層、廉潔高效、依法從政等確定崗位責任;對事業單位黨員圍繞愛崗敬業、文明服務、鑽研業務、自主創新等確定崗位責任;對支部書記圍繞發展產業、帶民致富、服務群眾、促進和諧等確定崗位責任;對能人黨員圍繞領辦合作經濟組織、傳授致富技能、參與公益事業、扶貧幫困等確定崗位責任;對60歲以下無職黨員圍繞宣傳黨的方針政策、移風易俗、遵紀守法、帶民致富等確定崗位責任;對60歲以上老黨員圍繞調處鄰裡糾紛、調解家庭矛盾、提出意見建議等確定崗位責任,並公開做出承諾。通過分類立項,使創先爭優活動緊緊圍繞黨員能力特長開展、緊緊圍繞中心工作開展,進一步提高了活動的針對性。
二、堅持民主打分,開展領導點評,合理作出創先爭優評價。民主打分是保證創先爭優積分管理公平公正的重要環節,領導點評是及時對黨組織、黨員參與創先爭優活動進行評價、激勵和督促的有效手段。把民主打分和領導點評有機結合起來,使活動中對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評價更加客觀公正,經得起推敲。一是實行季度民主打分。根據制定出臺的積分管理辦法,按『好、中、差』三個檔次,每季度對不同類別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進行民主打分,每個季度100分,四個季度打分合計折算成年度日常行為積分。以農村黨員為例,由村兩委班子成員、全體黨員、群眾代表、幫扶對象依據確定的崗位責任對無職黨員進行打分,打分結果經由支委會民主討論通過後方可作為黨員日常行為積分;由全體黨員、群眾代表、服務對象、包村乾部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和其他班子成員進行打分,並報鄉鎮黨委會民主討論後方可作為黨員日常行為積分。二是推行年終民主測評。結合年終實績考核、黨員民主評議,由各黨委抽調人員深入到各支部,召開由全體黨員、群眾代表、服務對象參加的民主測評大會,對基層黨支部和黨員一年來的思想作風、日常表現、工作業績、群眾滿意度等方面進行民主測評,測評采取當場打分、當場亮分,測評結果按照規定加權後列入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年度積分。三是全面開展領導點評。要求上級黨組織負責人定期對創先爭優活動中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表現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對存在問題進行深入調查,在此基礎上,每季度對下級基層黨組織和本單位黨員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情況進行定性點評。點評以會議點評和個別點評兩種方式進行,肯定成績,指出問題。在點評中,可為基層黨組織和黨員打出最高100分的分值,按5%權重作為加分項目計入總積分。目前,各級黨組織負責人已分別對下一級黨組織和本單位黨員的創先爭優活動進行了1次點評。
三、堅持定期排名,加大公開力度,開門抓好創先爭優活動。在吸引廣大黨員群眾的廣泛參與的基礎上,把民主公開貫穿活動始終,使黨員群眾了解活動的過程,讓他們掌握活動取得的成果,把創先爭優活動開展的成效交給群眾來評判。一是堅持定期排名。活動開始時,所有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分值歸零,隨著活動的深入開展,每季度得分出來後,分類對黨組織和黨員進行一次排名。比如對農村黨員,在整個鄉鎮范圍內:機關黨員之間進行排名,事業站所黨員之間進行排名,教師黨員之間進行排名,村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之間進行排名。在村范圍內:兩委班子成員之間進行排名,農村能人黨員之間進行排名,60歲以下無職黨員之間進行排名,60歲以上的老黨員之間進行排名。在城市,也是一般黨員在本單位排名,黨支部負責人在黨委內排名。二是做到全程公開。要求基層黨委為黨員分類要征求黨員意見建議、為黨員定職責要聽取黨員意見建議,承諾事項、打分分值、測評結果、排名順序、加減分項目及分值都要向黨員群眾公開。各基層黨組織普遍制作『創先爭優積分管理圖板』,圖板上列出基層黨組織名稱和黨員姓名,列出創爭項目和分值,將排名結果整個季度通過圖板如實向全社會公開。排名公開後,群眾有異議的,黨組織在三日內將情況調查清楚,並將處理結果向群眾反饋。三是開展民主監督。充分發揮12380電話作用,並選出各層面黨員代表作為監督員,對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創先爭優進行民主監督,特別是要求上級黨組織強化對下級黨組織開展活動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堅持健全機制,強化結果運用,確保創先爭優活動取得實效。緊緊抓住實施中的重要環節,通過建立組織領導、督查指導、結果運用、評比表彰四項機制,保證創先爭優積分管理法的有效實施。一是建立組織領導機制。明確推進創先爭優積分管理在市委的統一領導下,由創先爭優積分管理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各級黨組織書記分別為實施積分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按照規定的環節和程序,認真組織實施,並及時解決工作運行中出現的實際問題。二是建立督查指導機制。縣鄉兩級普遍成立督查指導組,對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開展創先爭優積分管理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對活動思想上不重視、工作上不得力、積分管理失實失真的黨組織提出通報批評,及時督促整改。三是建立結果運用機制。把黨員積分情況作為黨員評選先優的重要依據。年度積分達到80分以上的,可參評優秀共產黨員;年度積分達到60分以上的,可評為合格黨員;60分以下作為不合格黨員進行處理。同時把乾部黨員積分結果作為日常考察的重要內容和評價任用乾部的重要依據。四是建立評比表彰機制。市委在每兩年一次、基層黨委每年一次的評比表彰活動中,對積分靠前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進行表彰獎勵,並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認真學習、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跡,在全市形成學先進、爭先進、趕先進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