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3日訊( 黑龍江日報記者 劉偉 孫佳薇 東北網記者孫曉銳 )10日,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分組審議了省法院關於對《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執行工作的決定》貫徹執行情況的報告。
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報告》客觀總結了全省各級法院在貫徹執行《決定》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同時,組成人員認為,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執行工作任務還很繁重,『執行難』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深入貫徹執行《決定》,切實解決『執行難』的任務還十分艱巨。要進一步加大貫徹落實《決定》力度,為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通過貫徹落實《決定》,加強廣大人民群眾對法院執行工作的理解,提高當事人履行法律文書的自覺性和風險防范意識,增強各部門協助人民法院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責任意識。
要進一步加大執行工作力度,著力解決『執行難』問題。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執行法院裁決的被執行人,及時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加大執行和解力度,努力使執行工作做到公正與效率相統一,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相統一。進一步增強執行工作的透明度,讓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監督,促進司法公正。立審執密切配合,為依法順利執行創造條件。
要加強溝通協調,進一步完善執行聯動機制,通過共同努力,切實提高執行工作質量和效率。要加快形成信息共享機制,加大被執行人逃避執行的成本和代價,提高執行的威懾力。
要進一步加大對民商事案件執行工作的投入,努力改變保障不力和技術落後的現狀。進一步加大執行救助資金的投入力度,建立相對穩定的執行救助資金保障機制,根據實際情況納入政府財政預算。
要進一步加強執行隊伍建設,提高執行人員素質,堅持依法執行、及時有效執行、文明執行,注重執行效果;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廉潔自律的執行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