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31日訊 因欠10元電費,家裡突然被斷了電,道裡區哈藥路277號居民徐先生一家生活受到影響。供電部門提醒市民:每月20日後仍有欠費,將被停止供電。
徐先生說,27日,正在上班的他接到母親打來的電話稱家裡突然停電了,因擔心老人著急,他請假回家查看,既沒收到欠費通知單,鄰居家又都沒有停電,無奈他找到物業幫忙。一連折騰了兩天,冰箱裡的速凍食品都化了也沒查出停電原因。最後,他在附近一家郵政儲蓄網點查詢發現,停電原因是欠了10元電費。因繳費後仍未恢復供電,他又到供電局大廳辦理了恢復供電的相關手續。
經過連番奔波,家裡終於恢復供電,但被停電『鬧』的周末都沒有休息好的徐先生認為,電業部門通常將欠費催繳單貼在單元門上,有時會被人隨手撕掉或丟失,導致用戶無法及時了解欠費情況產生欠費,並非故意拖欠,停電給生活帶來諸多不便,電業部門應該改進告知方式,及時讓用戶了解欠費情況。
對此,哈爾濱電業局客服中心工作人員說,對欠費未按規定時間繳清的用戶停電沒有欠費數額規定。如用戶在當月20日後仍有欠費,則將被停止供電。通常在發生欠費後將通過向用戶居住地貼提示欠費單方式兩次告知用電戶。
友情提示
為防止提示欠費單丟失,用電戶可在所在區供電局大廳售電窗口免費辦理手機短信提示業務,以方便及時繳費。
此外,恢復供電通常在繳費後半小時至1小時之間,如未恢復供電,用戶可直接撥打『95598』客服熱線,提供用戶號(12位的微機查詢號),電話辦理恢復供電。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