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6日訊 近日,媒體連續刊發了《一面街私家車『有家難回』》系列報道,在市民中引起了強烈反響。記者在采訪中獲悉,隨著哈市首批商圈周圍的停車場被拍賣,目前部分人行道和廣場也進行了拍賣,今後哈市還將在全市范圍內公開拍賣停車場。然而,停車場雖然越來越多了,哈市的停車難卻加劇了。很多市民反映,原本商家圈佔『自留地』建自用停車場就已經讓居民停車很困難了,現在居民區旁的馬路邊也被劃為停車位實行高價收費,私家車真是『有家難回』了。
市民認為,城市道路是一種公共資源,不應該成為相關職能部門的牟利資源。專家認為,在解決停車難的問題上,相關職能部門應該盡到管理職責,而不是單純與民爭利。
路邊、人行道、廣場都拍賣
市民:公共資源豈能成商品
繼曼哈頓商圈附近的車行道被拍賣改為收費停車場並運行後,哈市發布第二次公告,准備再次拍賣城市公共停車場經營權,公園街的人行道就屬於第二批拍賣的范圍。
哈市第二次拍賣的地段范圍將有14條路段,停車場經營年限均為兩年。記者注意到,與首次拍賣不同,此次拍賣的停車泊位位置從車行道的空間又『昇級』了:第二次拍賣的停車場經營權的車位位置拓展到人行道及廣場范圍停車場所,像公浴街、通江街、九站街的廣場都劃了停車泊位。
15日,在道裡區公園街上記者看到,在該處車行道兩側區域拍賣改為收費停車場後,這裡的人行道上又被畫上了白色停車位,日前,相關部門已經發布公告確定將開始拍賣這裡的停車場經營權。據悉,附近居民和商家正在找相關部門理論,爭取自己應該享有的公共資源。
居民董瑞告訴記者,這裡的馬路邊上已經被劃為收費停車場,居民只好把車停到人行道上,可相關部門又要把人行道劃為收費停車場,那居民該到哪裡停車呢?『城市的人行道、馬路等都是社會公共資源,任何人和單位、商家都不得強行佔用。但哈市將這些公共資源設為停車場拍賣,這不是佔用公共資源牟利嗎?』董瑞說。
設停車收費應征求市民意見
學者:職能部門不該與民爭利
『城市公共資源是有限的,相關部門應該合理利用和規劃,達到最佳的效果。為了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哈市在道路兩側、人行道上設定停車位進行管理的初衷是好的,可以起到規范城市亂停車,理順交通秩序的作用。但在管理方式上應該有所考慮,像設立停車收費制度是否可行,能否達到管理目的是要論證的,也要征求市民的意見。』省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董鴻揚說。
董鴻揚表示,像居民小區附近的停車場所,一般都是居民使用多一些,哈市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是否需要留一些居民使用空間、對居民如何使用和規范等,管理部門要根據自己的職責進行規劃,不要與民爭利。而如果需要設立收費制度,也應該征求市民的意見,舉行聽證會,聽取各方意見最終再制定標准,讓各界都能承受。
居民有權申請自用停車場
律師:職能部門不能分食公共資源
黑龍江高盛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濱認為,相關部門將道路、人行道或是其他與百姓利益相關的區域改建為停車場,必然要對使用者或是參與者的利益產生影響,應征求相關利益主體即包括相關區域的居民意見。小區居民有權要求有關行政管理機關明確停車場的性質是公共停車場還是自用停車場。停車需要無法得到滿足的小區由業主大會決定,向相關行政管理機關主動申請,將有關區域設置為自用停車場。按照規定,自用性質停車區域任何部門無權拍賣和作為商業經營用地。
對於自用停車場,相關小區人員停車收取基本費用,對於社會車輛的停放按照商業標准收取停車費用。更重要的是,上述費用收取後,其所有權應當屬於全體業主,而不屬於任何行政管理部門。
哈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處理這一問題上應當獨善其身,研究制定如何更好地完善、理順、協調不同利益主體之間利益關系的平衡問題,制定出為不同利益主體所接受的公共政策,創造和諧的政策環境。而不是作為一方利益主體參與分食公共資源,不顧小區居民的合法利益訴求,簡單地拍賣停車區域,收錢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