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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舉報社團和國企『小金庫』最高獎10萬
2010-09-17 13:33:17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王瑞
東北網9月17日訊 為了鼓勵舉報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16日,省治理『小金庫』辦公室下發《黑龍江省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舉報獎勵實施細則》,明確規定單位或個人舉報『小金庫』的,按照查實金額的4%給予舉報人獎勵,獎勵資金最高額為10萬元。
本細則規定,全省各級『小金庫』治理日常工作機構應當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傳真)、電子信箱、通信地址,認真受理舉報,建立健全相關的登記、核查、處理、督辦、答復、統計和報告制度。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對其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舉報人無法證實其真實身份的;舉報內容含糊不清、缺乏事實根據的;舉報人提供的線索與『小金庫』治理日常工作機構查處『小金庫』無關的;有關監督檢查機關已經發現或者正在查處的。受理舉報的機構應當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並嚴格為其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舉報人情況及舉報內容。『小金庫』治理日常工作機構及工作人員在受理舉報和支付舉報獎金等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工作造成損失,以及態度惡劣、產生不良影響的,給予批評教育直至黨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