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建盛在大慶、雙鴨山、佳木斯市調研時強調
努力為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 創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
東北網11月3日訊 (記者 岳雲雪)10月29日至11月2日,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建盛到大慶市、雙鴨山市、佳木斯市就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省委十屆十四次全會精神,充分發揮政法綜治維穩機關職能作用,努力為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創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進行調研。
調研中,黃建盛深入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層政法單位以及社區、企業,詳細了解今年工作特別是三項重點工作的安排部署情況,並與基層政法乾警進行了座談交流。黃建盛指出,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省委十屆十四次全會對今後五年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各級政法機關和廣大政法乾警要深入學習、深刻領會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全會精神,充分認識做好新形勢下政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實現『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務。
黃建盛指出,要深入紮實地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不斷提高社會管理水平。要不斷深化『平安龍江』建設,切實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加強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危爆物品管理工作,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全力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要切實提高群眾工作能力,依靠群眾、發動群眾,不斷壯大社會治安群防群治力量。要切實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全面開展執法大培訓活動,對乾警進行普遍輪訓,大力樹立和宣傳政法先進典型,提高乾警的政治業務素質,增強公正廉潔執法意識。要把隊伍管理、執法活動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切實提高制度執行力,確保政法乾警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樹立政法乾警良好形象。
黃建盛強調,要立足於源頭預防,最大限度地減少各種社會矛盾。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積極探索不斷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的『大調解』工作格局,進一步建立健全相關的組織機構、制度機制,並在實際運行過程中不斷完善。要重點加強基層鄉鎮、街道『大調解』機構建設,整合多種資源和力量,切實增強基層一線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各級綜治組織要切實擔負起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的職責,各級政法機關和有關部門要做好相互間的溝通協調,使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真正實現既充分發揮各自作用,又相互銜接配合。要切實抓好社會穩定形勢分析研判和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落實,及時掌握社會穩定形勢,超前采取有效應對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決策不慎、考慮不周、措施不當引發的各種矛盾糾紛。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風險評估的責任主體,把工作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地方、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