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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出臺首個規范庭院環境長效管理措施
2010-11-09 09:05:07 來源:生活報  作者: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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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新聞網訊 『剛鋪好的步道板就被壓碎了,建好兩天的涼亭就被刻上了字跡……』本報曾報道了在哈爾濱市裸露土地鋪裝行動中,居民庭院剛改造完就遭到破壞的情況。今日,《關於居民庭院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指導意見》正式發布,該《意見》明確了哈市庭院衛生環境管理主體,對居民投訴的院內商服噪音、氣味污染等問題的處理都作出了規定。該《意見》是哈市有關庭院管理的權威文件,過去哈市發布的其他涉及居民庭院衛生管理的規定都要以此為准。

  居民庭院由物業管理服務站管護

  《意見》規定,要把庭院環境衛生作為物業管理工作的重要職責和任務。尚未實施物業管理的單體樓、棚戶區等居民住宅區,街道辦事處要指導社區成立物業管理服務站搞好管理。

  物業管理服務站是居民庭院環境衛生工作的作業實施主體。在承擔物業管理工作的同時,物業管理服務站還負責居民庭院基礎設施的保養維護,庭院樓道環境衛生保潔、綠化和清冰雪工作,維護區域內環境衛生。遇有破壞庭院環境衛生行為的,物業管理服務站應予以制止糾正,並及時報告相關單位。

  對於屢次出現的庭院遭破壞的情況,哈市推行行政執法『下沈』,整合區行政執法部門力量,在街道辦事處派駐行政執法人員,在社區落實行政執法責任人。派駐人員實行條塊結合的管理體制,接受業務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的雙重領導,建立社區協管員、信息員隊伍。對於影響庭院環境衛生問題制止無效的,可通過『市長熱線』或『12319』城建服務平臺解決。

  管理經費從物業費中解決

  《意見》規定,今後哈市居民庭院環境衛生費從物業費中所含的衛生保潔部分解決,哈市政府每年轉移支付2000萬元用於老城區舊住宅物業設施改造,並逐年增加;城市綜合整治費用中集中一部分資金用於老舊居民庭院改造;哈市向區下撥的資金實施市區3:7匹配辦法,增加投入總量;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對本(轄)區居民出租房屋的協稅收入,主要用於居民庭院環境衛生經費補貼。將環衛保潔等庭院管護工作納入城市管理以獎代投專項資金扶持范圍,增加庭院環境衛生投入;取消原向區上繳的20%衛生費分成,全部留給物業管理服務站用於庭院環境衛生。

  惡意拖欠物業費將納入征信記錄

  《意見》規定,哈市將加大物業費收繳和監管力度,業主要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惡意拖欠物業費的行為將被納入征信記錄。居民繳納的物業費不准挪用。

  同時,哈市將對困難家庭實施補助。具體對象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民政定補優撫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失業救濟對象、市屬國有福利企業殘疾職工、建國前老軍人。

  噪音擾民庭院商服將被『監控』

  對於庭院出現的餐飲、修配廠等商服擾民情況,《意見》規定,哈市工商部門負責對居民庭院中開辦的各類市場主體依法登記發照,對無證無照經營問題,凡屬前置審批的行業,由許可審批部門負責查處取締;其他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的,由工商部門查處取締。

  哈市環保部門負責居民庭院內娛樂、餐飲、商貿等服務行業的環保審批、監督和管理,並對其造成的生活噪聲、油煙、排污和燃煤污染行為實施查處。

責任編輯: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