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26日,記者從哈爾濱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獲悉,哈爾濱市計劃明年1月1日起征收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俗稱『房屋養老金』)滯納金,凡是未如期交納『房屋養老金』的居民,將被按日收取1%。的滯納金。
最近,哈爾濱市道外區紅河一街區10棟一單元8樓住戶盧先生一直很鬧心,雖已入冬,可是由於前幾天的降雪,屋頂的雪化得厲害,現在他的家裡還在滲水,更鬧心的是,當他向轄區的物業提出修理申請時,卻被告知只有對屋頂大修纔能徹底解決漏水問題,而要大修則需要動用『房屋養老金』,物業管理人員稱,必須有超過2/3的業主繳納了該資金,個人纔可申請動用這筆資金,可現在交納這筆『房屋養老金』的住戶並不夠數。盧先生說,他的這棟住房是今年6月買的,當時交了約2000元的『房屋養老金』,這等於自己交了錢卻享受不到服務。
盧先生的情況並非個案。哈爾濱市2006年實行了《哈爾濱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試行辦法》,要求2006年後新建小區的開發商必須繳納住房專項維修資金。2006年前開發建設的小區,靠業主自覺繳納。據了解,全市約有3000萬平方米(建築面積)繳存了『房屋養老金』,繳納率僅約10%。『這就意味著全市仍有90%的住房沒有房屋養老金,無法進行大中維修。』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其實,交『房屋養老金』就是為了維護大多數業主的利益,鑒於目前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繳存率低的問題,哈爾濱市決定采取強制辦法,在明年1月1日起征收滯納金。凡是沒有交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增繳應繳維修資金1%。的滯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舉例說明,以建築面積50平方米的老住宅計算,每年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5元的標准,一次性繳納四年的專項維修資金,即應交1000元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如果沒有按要求交,則一年下來滯納金就是365元,四年則是1460元。『由此看來,這筆滯納金的金額已經超過了專項維修資金本金,所以權衡之下還是交了好。』工作人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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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資金。即住房出現樓頂漏水、管線老化等問題,需要大中修的時候,纔能動用。出現問題的樓棟,必須有超過2/3的業主繳納了該資金時,纔可申請動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來維修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