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3日訊 2008年7月,哈市張景煥等10餘名農民工墊資從哈市供排水集團市政建設有限公司第十四分公司(以下簡稱『十四分公司』)承包了磨盤山引水工程的部分工程。工程結束後,十四分公司僅支付了6萬元。兩年多過去了,剩下的幾十萬元工程款一直拖欠著。
張景煥告訴記者,他的鄰居史雙龍是哈市水務局供排水集團所屬市政建設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段長,2008年7月中旬,史雙龍找到他,稱哈市供排水集團市政建設有限公司第十四分公司有磨盤山引水工程,問他乾不乾,張景煥答應了。該工程為磨盤山供水工程2期工程中群力新區東區、啟動區給水工程(即上江街從工農大街至康安路路段),工程要求9月完工。當十四分公司經理王永福介紹完整個工程情況後,張景煥提到工程合同問題,王永福說不用簽合同。出於對二人的信任,張景煥沒再說什麼。在談到工程費用時,王永福說乾完再說。
整個工程下來大約需要幾十萬元,全部需要墊付。無奈之下,張景煥聯絡到謝寶林、曹作文、岳紅達等10多名農民工集資湊齊了工程所需要的款項。工程開工,十四分公司派了人擔任工長、技術員。工程如期完工,當張景煥他們找到十四分公司結算工程費用時,王永福卻說後面還有一個工程,乾完一起算。就這樣,2008年9月,張景煥他們又在第十四分公司磨盤山供水工程2期工程中,承包了平房友協大街建安4道街到窯地路段,該工程於2008年年底竣工。張景煥說,這項工程的特點是機械用不上,全部是人工操作,大伙兒是一鍬一鍬挖出來的,非常辛苦。
兩項工程如期完工後,張景煥他們被告之,工程費用已經算好了,前一個工程費用是32.27萬元,第二次工程費用是33萬元,一共是65.27萬元。2008年年底,第十四分公司支付了6萬元工程款,並說資金緊張,剩下的以後再給。2009年年初,王永福調走,龐洪濤接任第十四分公司經理。張景煥找到龐洪濤催要餘下的工程款,得到的答復卻是:『我對你們乾的工程不了解,需要核實。』一句『核實』,致使工程款又拖了一年多。盡管張景煥曾多次去找,但一直沒有結果。
張景煥說,今年6月30日,他們集體給哈市人大領導寫了一封信反映了他們的遭遇,哈市人大領導十分重視,並責成信訪部門認真處理解決。幾天之後,人大將處理情況向他們進行了反饋。然而,當他們帶著希望找到十四分公司的上一級單位哈市供排水集團所屬市政建設有限公司領導時,得到該公司李副經理答復:『不了解該工程,需要和十四分公司對賬。』之後再無下文。今年8月,張景煥他們再次找到哈市供排水集團所屬市政建設有限公司冷經理時,冷經理的答復與李副經理一樣:『需要核實,什麼時間能核實清楚確定不了。』
記者聯系到時任哈市供排水集團市政建設有限公司第十四分公司經理的王永福。他表示,當時張景煥確實承攬了這兩個工程,因為大家比較熟,就沒有簽合同,由張景煥先墊資施工。由於公司當時的資金比較緊張,只支付了6萬元的工程款。
哈市供排水集團所屬市政建設有限公司李副經理則表示,她清楚這個工程,但她每天的工作量很大,管不了拖欠農民工工程款的事情。現在公司正在做離任領導的審計工作,之前十四分公司是否對外發包了這個工程得等審計工作結束之後纔能知道。
『墊付的工程款是我們這些農民工這麼多年的血汗錢,是我們的全部家底。』張景煥說,他們墊付的工程款都一筆一筆記著,總額是81.8萬元,而不是十四分公司算的65.2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