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於受國際國內多種因素的影響,以農產品為主的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快,加大了城鄉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負擔。為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保持社會和諧穩定,伊春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證市場供應,保持市場物價基本穩定。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市直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保供穩價』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市)、區政府也成立了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形成了全市各地、各部門各司其職,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防范和查處哄抬物價違法行為。全市物價系統積極行動,重點防范和查處經營者在生產自用外,超出常規存儲數量或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漲幅較大的商品等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行為;查處故意誇大供需矛盾,捏造、散布農產品受災減產等虛假信息,制造市場緊張氣氛的行為;查處自買自賣、內部倒手,制造交易假象的行為;查處利用工作會、聯誼會召集同行合謀漲價,經營者之間相互通報漲價信息串通漲價,行業協會組織協調經營者集體漲價的行為;嚴厲打擊變相漲價、操縱價格、搭車提價、借機抬價、跟風漲價以及惡性炒作、牟取暴利等違法行為;打擊壟斷貨源、阻斷流通渠道,造成市場脫銷斷檔的行為;打擊以次充好、短斤少兩等違法行為。一旦發現投機炒作行為,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態蔓延。 三是加大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大的典型案件,堅持從嚴從重從快處理。依據《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沒收全部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最高100萬元的罰款。對屢查屢犯的,責令停業整頓,或由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對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