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8日訊 為解決參保人員看病貴的問題,減輕參保人員因患病所帶來的經濟負擔,在確保醫保基金平穩運行的前提下,市人保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解決民生問題的布署,從2011年1月1日起,將再次提高醫療保險待遇。據悉,這是佳木斯市從2001年啟動醫療保險以來的第八次提高職工醫療保險待遇,同時,也是第三次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比例將平均提高3個百分點:即三級醫院報銷比例在職人員從75%提高到78%,退休人員從77%提高到80%;二級醫院報銷比例在職人員從80%提高到83%,退休人員從85%提高到88%;一級醫院報銷比例在職人員從85%提高到88%,退休人員從90%提高到93%;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額從3萬元提高到4萬元;將大額醫療救助統籌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額從9萬元提高到13萬元。意外傷害保險統籌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額從1.5萬元提高到2萬元。此次調整還將健康體檢、自費藥品、自費檢查治療、鑲牙、醫療器械等費用納入個人賬戶支付范圍。
同時,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進行調整,將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額從2.5萬元提高到3萬元。將尿毒癥門診血液透析報銷比例從50%提高到60%;學生兒童住院報銷比例平均提高10個百分點,報銷比例按定點醫院級別(三、二、一級)分別達到65%、75%、85%。對參保連續繳費3年的,住院報銷比例提高2%。
這次醫療保險待遇調整的報銷額度、報銷比例、報銷范圍等是歷次調整中最高、最廣的一次。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