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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6日起施行
2011-01-07 09:20:05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於勇瀾
東北網1月7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昨天出臺並施行。新辦法大幅提高非法用工單位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賠償標准,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
《辦法》規定,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鑒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確定,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以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准和范圍確定,並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辦法》規定,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並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等其他賠償金。此前規定的賠付標准為,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賠償基數的1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
責任編輯:韓晶